電子郵件信箱
arrive530310@gmail.com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6高雄市前鎮區光華二路80號總務處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以專人購領者:請洽本校總務處。2.郵購方式辦理者,以郵遞方式逕寄本校總務處經營組收『內含(1)圖說費:新台幣500元正,以郵局匯票繳納(受款人:高雄市立中正高級工業職業學校)、(2)回郵郵票:新台幣107元(餘額部份悉數退還)、(3)請註明欲購標案名稱』。3.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6高雄市前鎮區光華二路80號總務處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55日內(日曆天)完成。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二)廠商納稅證明
(三)相關公會會員
(四)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受理廠商檢舉之採購稽核小組連絡電話、傳真及地址與法務部調查局及機關所在地之調查站處(站、組)檢舉電話及信箱:
1.法務部調查局檢舉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檢舉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
2.高雄市調查處檢舉電話07-2818888,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
3.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 87897554;
4.高雄市政府政風處專線電話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檢舉信箱:高雄郵政2299 號,電子檢舉信箱:eth@kcg.gov.tw。
5.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高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73239、傳真07-3315313。電子檢舉信箱:procure@kcg.gov.tw。
6.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高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轉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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