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ksvs2282@ksvs.kh.edu.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7高雄市三民區建工路419號(總務處文書組)
開標地點
807高雄市三民區建工路419號(第三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7高雄市三民區建工路419號(總務處文書組)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1週內提具相關資料送審(詳附加說明)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4.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如下:(詳如需求規範書)
(1)本校目前之校園網路架構說明圖
(2)本校目前現用重要設備< 競標販售、安裝設定、售後服務>之成功案例。
(3)規範書中< 特別聲明>所要求之備品清單(含檢附備品型錄)。
(4)對應本案各項標的物功能需求規範之原廠型錄答標書。
(5)第1項標的物施作工程人員具備需求設備之原廠最新技術專業(2020年)認證證明文件(正本影印本),與其學歷、技能相關文件。
(6)與標的物【1.新世代資安防護平台】以及本校RADIUS SERVER搭配於以上(1)~(4)點所述相關有效作動之上網認證系統之通訊作業流程圖。
(7)專案施作工程人員學經歷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履約期限說明:
1.第一階段:於決標次日起1週內提送具型錄、設備清單及之工作施作細則,經本校核可次日起30個日曆天內完成本案表2中第1項標的物功能需求規範內容(含設備、新舊系統全部功能設定轉移)。
2.第二階段:自第一階段查驗完成次日起45個日曆天內交付並完成本案第四條【需求規範】內容以及本校資訊管理人員於施作期間視狀況所指定要求配合本案相關必要之安裝設定、功能測試、運作正常以及本案各項規定教育訓練之說明課程。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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