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KYB115003 已決標公告

115年租賃公務車2輛

高雄市政府青年局 決標日:114/12/10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小馬國際租賃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85,468
原始預算
$ 320,000
底價金額
$ 310,000
決標折數
92.09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青年局
機關代碼 3.97.43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91 - 機動車, 拖車, 半拖車; 車輛機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顏稟倫
聯絡電話 (07)7995678#2331
機關代碼 3.97.43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青年局
機關地址 830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2段132號2樓
聯絡人 顏稟倫
聯絡電話 (07)7995678#2331
傳真號碼 (07)7991927
電子郵件信箱 at9020@k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租賃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後續擴充新臺幣64萬元,後續擴充2年(116年1月1日至117年12月31日止)。屬於原契約既有項目者,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2/1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12/15 17:00
開標時間 114/12/16 10:00
開標地點 高雄市政府青年局會議室B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高雄市政府青年局(830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2段132號2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自機關通知日起,最遲於114年12月31日前將採購標的送達本局指定地點完成點交。2、租賃期間為115 年 1 月 1 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資格應備證明文件,請詳閱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電⼦領標廠商應檢附領標電⼦憑據書⾯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2、投標廠商聲明書須加蓋廠商印章,並由負責⼈簽名或蓋章,未依此規定辦理者視同無效。 3、⾼雄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800-025025、檢舉信箱:⾼雄郵政2299號信箱、電⼦郵件信箱:eth@kcg.gov.tw、地址:⾼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2樓。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青年局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4/12/15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7.4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顏稟倫
聯絡電話
(07)7995678#2331
機關代碼
3.97.43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青年局
機關地址
830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2段132號2樓
聯絡人
顏稟倫
聯絡電話
(07)7995678#2331
傳真號碼
(07)7991927
電子郵件信箱
at9020@k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後續擴充新臺幣64萬元,後續擴充2年(116年1月1日至117年12月31日止)。屬於原契約既有項目者,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2/1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12/15 17:00
開標時間
114/12/16 10:00
開標地點
高雄市政府青年局會議室B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高雄市政府青年局(830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2段132號2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自機關通知日起,最遲於114年12月31日前將採購標的送達本局指定地點完成點交。2、租賃期間為115 年 1 月 1 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資格應備證明文件,請詳閱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電⼦領標廠商應檢附領標電⼦憑據書⾯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2、投標廠商聲明書須加蓋廠商印章,並由負責⼈簽名或蓋章,未依此規定辦理者視同無效。 3、⾼雄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800-025025、檢舉信箱:⾼雄郵政2299號信箱、電⼦郵件信箱:eth@kcg.gov.tw、地址:⾼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2樓。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青年局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4/12/15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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