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sasha525@kcg.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813高雄市左營區世運大道100號1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高雄市左營區世運大道100號(國家體育場尾翼)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
依中華民國法令核准設立之營利事業單位、立案之社會團體、完
成法人登記之法人組織或團體、國內經合法登記之公私立各大專
院校。
(二)檢附具資格之文件如下:
1.ㄧ般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
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許可登
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
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
商得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投標廠商倘係公立學校者,得以學校出具同意參加投標之公文
或同意書正本代之。
(2)立案之社會團體:立案證書影本。
(3)完成法人登記之法人組織或團體: 法人登記證書。
(4)國內各大專院校: 核准設立之證明文件。
※備註:
(1)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
文件,請投標廠商注意,如檢附營利事業登記證作為登記或設
立之證明文件,為不合格標。
(2)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如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書、登記機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請仔細檢核「投標廠商證件(規格)資格審查表」,證件請依表列順序排放並將該表置於首頁。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