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ks1131001@kcg.gov.tw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2)擴充之金額(165萬400元)、數量(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3)擴充之期間上限(決標日起至116年6月30日);(4)參照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4年3月29日工程企字第09400096190號函釋辦理。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13高雄市左營區世運大道100號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詳投標廠商證件審查表
附加說明
1.餘詳見投標須知、契約書等招標文件。
2.截標日及開標日機關所在地停止上班,依據招標期限標準第十一條第四項及參照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頒定之「因應颱風等災變部分地區停止上班,各機關招標公告之截止收件日(以下簡稱截標日)或開標日是否延期處理原則」,本案截標日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標時間代之,開標日亦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 (本局不另通知)。
3.開標程序:(1)資格審查:民國115年6月26日上午9時30分;(2)評選會議審查:民國115年7月2日上午9時30分(本局另行通知);(3)議價審查:民國115年7月8日下午2時0分(本局另行通知)。
4.高雄市政府政風處電話:0800025025電子郵件:eth@kcg.gov.tw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
5.招標程序(請洽吳小姐07-5813680#602),需求規範(請洽馮先生07-5813680#302)
※修正本案後續擴充期間上限為自決標日起至116年6月30日止,並一併修正投標須知第六十二點。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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