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570323@kcg.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中正一路99號
開標地點
本局三樓會議室(高雄市苓雅區中正一路99號三樓)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中正一路99號政風室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與招標標的有關之廠商。
(二)應附具之資格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相關證明文件〈得以列印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網站之資料代之或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營利事業
登記證業於98年4月13日廢止該文件不視為投標廠商登記
或設立之證明。〉
2.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營業稅繳稅證明,為營業稅繳
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
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
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
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
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
之。
(三)其餘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案委託服務內容包含依據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第四十六條、促參法施行細則第六十一條與民間自行規劃申請參與公共建設作業辦法規定及其相關法定作業程序事項,以及依本案屬性約定事項,如需求說明書「參、委託服務內容」。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