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3KHS0417 已決標公告

市府四維行政中心第一及第三會議室設備汰換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恭元成科技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450,000
原始預算
$ 1,466,520
底價金額
$ 1,45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行政暨國際處
機關代碼 3.97.41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49 - 其他特殊用途之機具及其零件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楊士弘
聯絡電話 (07)3368333#3045
機關代碼 3.97.41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行政暨國際處
機關地址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二號3樓
聯絡人 楊士弘
聯絡電話 (07)3368333#3045
傳真號碼 (07)3373049
電子郵件信箱 stussy11@k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05/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5/13 17:00
開標時間 113/05/14 10:00
開標地點 高雄市政府行政暨國際處總務科3F會議室(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3F)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高雄市政府行政暨國際處總務科(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3F)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機關通知日起30日曆天內,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含交貨、安裝施工、測試完成、教育訓練)。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應需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上開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替。 (2).廠商納稅之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納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餘詳本案投標須知。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本案開標程序: (一)、第一階段:對於參與投標之廠商進行資格審查。 (二)、第二階段:由評審委員就前階段資格審查合格之廠商進行評審,選出符合需要廠商。(評審時間及地點將另行通知。) (三)、第三階段:依第二階段評審出之優勝序位依序議價,方式詳「評審須知」。經評定取得優先議價權之廠商應按規定辦理議價與簽約。議價次數以3次為限。(議價時間及地點將另行通知。) 電話:0800-025-025。 電子郵件:eth@kcg.gov.tw。 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
受理單位: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行政暨國際處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7.41
聯絡人
楊士弘
聯絡電話
(07)3368333#3045
機關代碼
3.97.41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行政暨國際處
機關地址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二號3樓
聯絡人
楊士弘
聯絡電話
(07)3368333#3045
傳真號碼
(07)3373049
電子郵件信箱
stussy11@k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05/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5/13 17:00
開標時間
113/05/14 10:00
開標地點
高雄市政府行政暨國際處總務科3F會議室(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3F)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高雄市政府行政暨國際處總務科(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3F)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機關通知日起30日曆天內,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含交貨、安裝施工、測試完成、教育訓練)。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應需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上開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替。 (2).廠商納稅之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納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餘詳本案投標須知。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本案開標程序: (一)、第一階段:對於參與投標之廠商進行資格審查。 (二)、第二階段:由評審委員就前階段資格審查合格之廠商進行評審,選出符合需要廠商。(評審時間及地點將另行通知。) (三)、第三階段:依第二階段評審出之優勝序位依序議價,方式詳「評審須知」。經評定取得優先議價權之廠商應按規定辦理議價與簽約。議價次數以3次為限。(議價時間及地點將另行通知。) 電話:0800-025-025。 電子郵件:eth@kcg.gov.tw。 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
受理單位: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行政暨國際處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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