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2KH0628 已決標公告

112年四維及鳳山行政中心中央空調系統汰換工程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武峰實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276,000
原始預算
$ 3,443,000
底價金額
$ 3,343,000
決標折數
98.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行政暨國際處
機關代碼 3.97.41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61 - 暖氣, 通風及空調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蔡明修
聯絡電話 (07)3368333#5113
機關代碼 3.97.41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行政暨國際處
機關地址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二號3樓
聯絡人 蔡明修
聯絡電話 (07)3368333#5113
傳真號碼 (07)3373049
電子郵件信箱 hugh0727@kcg.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工程機關得視需要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辦理後續擴充,擴充金額為公告之預算金額扣減決標金額所得之餘額,擴充期間至工程完工之日止,後續擴充條件得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並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09/0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9/08 17:00
開標時間 112/09/11 09:00
開標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二號3樓(行政暨國際處總務科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15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二號3樓(行政暨國際處總務科)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之日起90日曆天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合法設立證明(影本):領有政府登記合格之乙級以上冷凍空調工程業。 (二)、納稅證明:廠商應提出最近一期之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三)、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四)、有效期內之冷凍空調工程業公會會員證(影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1.投標文件使用文字: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2.檢舉受理單位補充:「高雄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高雄郵政2299號信箱;檢舉電話:0800-025-025;電子檢舉信箱:eth@kcg.gov.tw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行政暨國際處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09/08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7.4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蔡明修
聯絡電話
(07)3368333#5113
機關代碼
3.97.41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行政暨國際處
機關地址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二號3樓
聯絡人
蔡明修
聯絡電話
(07)3368333#5113
傳真號碼
(07)3373049
電子郵件信箱
hugh0727@kcg.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工程機關得視需要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辦理後續擴充,擴充金額為公告之預算金額扣減決標金額所得之餘額,擴充期間至工程完工之日止,後續擴充條件得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並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09/0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9/08 17:00
開標時間
112/09/11 09:00
開標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二號3樓(行政暨國際處總務科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15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二號3樓(行政暨國際處總務科)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之日起90日曆天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合法設立證明(影本):領有政府登記合格之乙級以上冷凍空調工程業。 (二)、納稅證明:廠商應提出最近一期之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三)、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四)、有效期內之冷凍空調工程業公會會員證(影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1.投標文件使用文字: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2.檢舉受理單位補充:「高雄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高雄郵政2299號信箱;檢舉電話:0800-025-025;電子檢舉信箱:eth@kcg.gov.tw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行政暨國際處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09/08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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