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契約期滿經雙方同意後,得辦理後續擴充,期間以一年為限,金額以新台幣肆佰參拾壹萬元整為上限。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二號3樓(行政暨國際處總務科3F會議室)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依契約規定履行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二號3樓(行政暨國際處總務科3F)
履約期限
112年01月01日至112年12月31日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營業項目為建築物清潔服務業之公司或行號,請廠商逕至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之「公司登記資料」或「商業登記資料」查詢處查詢並下載登記資料,以作為證明文件,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103條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者。投標廠商之全部或部分資格,不得以分包廠商就其分包部分之資格代替。
2.投標時應檢具符合前條「廠商資格」規定之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1)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者,請檢附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得以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公示資料查詢服務列印登記資料,網址:http://gcis.nat.gov.tw/mainNew/)。
3.餘詳本案投標須知。
附加說明
1.受理檢舉單位補充:高雄市政府政風處。電話:0800025025;電子郵件:eth@kcg.gov.tw;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
2.本案係屬112年度預算經費,為配合經常性業務需要提前辦理採購作業,倘預算遭議會刪減或刪除,契約執行範圍及額度將依審議通過之預算調整變更或中止契約,廠商不得提出異議,並不得據此請求賠償。
3.本案評選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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