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superstar0207520@kcg.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預算金額為0理由
機關僅授予開班權利,不額外給予費用。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後續擴充期間:116年1月1日至116年12月31日。
二、後續擴充金額:認定為新臺幣300萬元。(僅授予開班4班,每班50人之權利;機關不額外給予費用。)
三、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政風室 (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3樓)
開標地點
高雄市政府鳳山行政中心第4會議室(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前棟2樓)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政風室(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3樓)聯絡電話:(07)7995678轉3156。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本案僅授予開班權利,不額外給予費用,爰無隨物價指數調整契約價金之需求。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設有幼兒教育、幼兒保育相關科系、所、學位學程之專科以上學校)。
2.投標廠商聲明書。
3.企劃書1式6份。
4.電子領標廠商應附具本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採郵遞方式者,請以郵遞方式逕寄高雄市政府教育局政風室(地址:83001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3樓),並請將應附之各項費用、回郵郵票及資料,一併置入領標信封內。
1.回郵郵票:內附回郵70元郵票。
2.為利投遞,請領標廠商載明聯絡方式及購買標的名稱。
(二 )採公開領取者:
1.領取時間:高雄市政府教育局正常上班時間內。
2.領取地點: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政風室(地址: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3樓)
(三)
其他
請詳閱招標文件
檢舉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
電話:(07)3368333轉3239 傳真:(07)3315313
電子檢舉信箱:procure@kcg.gov.tw
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二號五樓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 電話:(07)3366673 、 080025025
信箱:高雄郵政第二二九九號信箱 傳真機:(07)3313655
電子檢舉信箱:eth@kcg.gov.tw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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