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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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第1次後續擴充期間:111年1月1日至113年12月31日;後續擴充金額:新臺幣6,000,000元。
二、第2次後續擴充期間:114年1月1日至116年12月31日;後續擴充金額:新臺幣6,000,000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政風室(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2段132號3樓)
開標地點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第3研討室(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3樓)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政風室(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2段132號3樓)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詳參投標須知第64點)
(一)基本資格
1.經教育部立案之大專校院、高雄市轄區內高級中等以下公私立學校
a.申請單位及負責人之印鑑印模單正本。
b.大專院校及私立學校備妥捐助章程或組織規程影本,並於內明訂辦理社區大學之宗旨、目的或任務。
c.大專院校最近一次校務評鑑核發之認可證書;高雄市高級中等以下公私立學校最近一次學校評鑑結果佐證資料。
d.服務建議書一式15份(併附申請單位洽妥社區大學上課地點聲明書或合作同意書)。
2.依法登記有案非屬營利事業之財團法人或公益社團法人。
a.申請單位及負責人之印鑑印模單正本。
b.法人登記證書影本
c.經主管機關驗印之最新捐助章程或組織規程影本(財團法人、公益社團法人應於章程或組織規程內明訂辦理社區大學之宗旨、目的或任務)。
d.服務建議書一式15份(併附申請單位洽妥社區大學上課地點聲明書或合作同意書)。
依政府機關組織法律組成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依法令免申請核發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承攬或營業手冊、繳稅證明文件或加入商業團體者,參加投標時,得免繳驗該等證明文件。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採郵遞方式者,請以郵遞方式逕寄高雄市政府教育局政風室(地址: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3樓),並請將應附之各項費用、回郵郵票及資料,一併置入領標信封內。
1.回郵郵票:內附回郵55元郵票。
2.為利投遞,請領標廠商載明聯絡方式及招標標的名稱。
(二 )採公開領取者:
1.領取時間:高雄市政府教育局正常上班時間內。
2.領取地點: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政風室(地址: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3樓)
(三)
其他
請詳閱招標文件
檢舉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
電話:(07)3368333轉3239 傳真:(07)3315313
電子檢舉信箱:procure@kcg.gov.tw
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二號五樓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 電話:(07)3366673 、 080025025
信箱:高雄郵政第二二九九號信箱 傳真機:(07)3313655
電子檢舉信箱:eth@kcg.gov.tw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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