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nishuwen51@gmail.com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圖說費用:請以郵局匯票(受款人:高雄市立瑞祥高級中學)繳納,每份新台幣150元整。回郵郵票:郵遞區為高雄縣市者130元,其他縣市者150元。高雄市立瑞祥高中
押標金額度
60000
截標時間:108年11月06日上午8時
檢舉受理單位:
〔一〕高雄市政府政風處。電話:0800025025;電子郵件:eth@kcg.gov.tw;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
〔二〕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381-1234;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申訴單位為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電話:07-3368333-2238;傳真:07-3315313;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具有與本採購相關營利項目之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二)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三)廠商納稅之證明
(四)廠商信用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自公告日起至108年11月06日上午8時止。
﹝領標方式﹞:以下方式擇一辦理。
(一)郵購方式者,請以郵遞逕寄高雄市立瑞祥高級中學,並請將下列應附之各項費用及資料,一併置入領標信封內。
1.圖說費用:請以郵局匯票(受款人:高雄市立瑞祥高級中學)繳納,每份新台幣150元整。
2.回郵郵票:郵遞區為高雄縣市者130元,其他縣市者150元。
3.為方便投遞,請註明公司名稱或姓名、住址、電話及購買標的名稱。
(二)採公開發售者
1.發售時間:正常上班時間。
2.發售地點:本校總務處(高雄市前鎮區班超路63號)。
3.圖說費用:請以現金或郵局匯票(受款人:高雄市立瑞祥高級中學)繳納,每份新台幣150元整。
(三)採電子領標網址: http://web.pcc.gov.tw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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