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廠商於服務期間履約良好,並於本案結算驗收合格後以書面申請辦理後續擴充,經機關核可後始得辦理後續擴充「演藝廳空調改善工程」(即116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前完成演藝廳空調改善工程),機關保留辦理後續擴充與否之權利,並在不超過總預算新臺幣2,573萬元整以內,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與廠商辦理「演藝廳空調改善工程」一式之議價;但如機關預算有被刪減等無法支應情形,則不在此限。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812高雄市小港區學府路115號2樓會議室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12高雄市小港區學府路115號2樓總務組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體育館現場施工日期為115年7月18日後,於115年11月12日限期完工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一、本次招標文件異動變頻多聯式空調系統室外機OU-500、變頻多聯式空調系統室外機OU-560、變頻多聯式空調系統空調箱PAH-11~12等規格。
二、本案訂於6月18日14:00假本館2樓會議室辦理審查,受審查廠商平均分數未達合格分數者,不得作為後續價格標開標之對象。審查結果經本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定後,就合於標準之廠商於審查會議後辦理價格標開標事宜。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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