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shiziok@kcg.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12高雄市小港區學府路11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新臺幣250元,每人限購乙份
開標地點
812高雄市小港區學府路115號2樓會議室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0/12/29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12高雄市小港區學府路115號2樓總務組
履約期限
自110年11月3日起至110年12月10日止,請參考契約書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須具有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或登記合格之本市(或毗鄰縣市)土木包工業,以上具備任一種即可。二.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三.廠商信用之證明。四.其他詳請參考投標廠商資格證件審查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通訊或自行前往領取皆可,採不具名領取。另本標案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增列「電子領標」,可至政府電子採購網之網址https://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領標費用每份20元)。二、自行前往領取地點為高雄市立社會教育館總務組(高雄市小港區學府路115號),領取截止時間為110年10月28日下午5時30分。三、通訊領標者,請附回郵(郵遞區為高雄市者參佰元,其他縣市參佰伍拾元,多退少補),逕寄高雄市小港區學府路115號總務組收,未付郵資者恕不予受理;另招標文件費新臺幣250元整請事先匯入本館在高雄銀行公庫部開立之電匯帳號:102103062079高雄市立社會教育館保管金專戶內。四、通訊領標自公告日起至110年10月28日下午5時30分止。五、通訊領標者,圖說文件每日彙整寄發,惟請投標廠商依照截標日期自行估計通訊領標及投標時間,如因廠商領標後不及投標,由廠商自行負責。
其他
一、履約保證金新臺幣壹拾參萬元整。二、本案保固期為1年。三、保固保證金新臺幣捌萬元整。四、本工程空污費由得標廠商代為繳納後由本館覈實支付。五、因施工延誤,逾期違約金每日扣罰新臺幣壹仟貳佰元整。六、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10年10月24日前,以書面向本館請求釋疑,本館對前項疑義之處理結果,應於110年10月25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之廠商。七、檢舉受理單位:高雄市政府政風處。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2樓、電話:0800025025、電子郵件:eth@kcg.gov.tw、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其他檢舉受理單位如下表所示。八、其他注意事項詳請參閱投標須知、契約書等規定。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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