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shiziok@kcg.gov.tw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廠商於勞務服務期間履約「良好」,並於期滿前一個半月以書面申請,經本館核可後得續約1年(即107年1月1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止),本館保留同意續約與否之權利,並依本契約書之每月工作費*12個月所得之價格及本契約書內容繼續辦理(採換文方式辦理)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12高雄市小港區學府路115號2樓總務組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親自領取及郵遞領取每份新臺幣150元整;採電子領標每份20元,請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
開標地點
105年11月3日(星期四)上午10時整於本館2樓會議室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5/12/31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12高雄市小港區學府路115號2樓總務組
履約期限
應於106年1月1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營業項目須有「建築物清潔服務業」等相關行業,並附上廠商納稅之證明及廠商信用之證明等(詳請參考投標廠商投標文件審查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通訊或自行前往領取皆可,採不具名領取。另本標案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增列「電子領標」,可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之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領標費用每份20元)二、自行前往領取地點為高雄市立社會教育館總務組(高雄市小港區學府路115號),領取截止時間為105年11月2日下午5時30分。三、通訊領標者,請附回郵(郵遞區為高雄市者壹佰捌拾元,其他縣市貳佰貳拾元,多退少補)。逕寄高雄市小港區學府路115號總務組收;未付郵資者恕不予受理。四、通訊領標自公告日起至105年11月2日下午5時30分止,以郵戳為憑。五、通訊領標者,圖說文件每日彙整寄發,惟請投標廠商依照截標日期自行估計通訊領標及投標時間,如因廠商領標後不及投標,由廠商自行負責。
其他
一、履約保證金新臺幣捌萬元整。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05年10月31日前,以書面向本館請求釋疑,本館對前項疑義之處理結果,應於105年11月1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之廠商。三、檢舉受理單位:高雄市政府政風處。電話:0800-025025;電子郵件:eth@kcg.gov.tw;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四、其他注意事項詳請參閱投標須知、投標注意事項及契約書等規定。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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