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6064 已決標公告

興達港海巡基地及航道疏浚工程委託專案管理(含監造)服務

高雄市政府海洋局 決標日:115/04/09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誠蓄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9,694,252
原始預算
$ 41,783,423
底價金額
$ 39,694,252
決標折數
100.0 %
投標廠商列表 (共 2 家)
廠商名稱 狀態 投標金額 價差
誠蓄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 39,694,252 WINNER
PRO-JECT Engineering Consultants Co. Ltd 未得標 $ 39,694,252 -$ 0
詳細資料
延伸探索 看此機關更多案件 搜尋此機關標案 看得標廠商更多案件 看同分類案件 搜尋同決標方式 搜尋分類文字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海洋局
機關代碼 3.97.39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劉鎮瑋
聯絡電話 (07)7995678#3470
機關代碼 3.97.39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海洋局
機關地址 830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3樓(後棟)
聯絡人 劉鎮瑋
聯絡電話 (07)7995678#3470
傳真號碼 (07)7406386
電子郵件信箱 xfrank@k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A.47.1.7海洋委員會海巡署艦隊分署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依據海洋委員會核定之「興達漁港疏浚泥沙海洋棄置許可計畫書(定稿本)」所載海洋棄置監測計畫針對該許可文件所載之「棄置區域」辦理施工中1年+竣工後3年之監測作業,以新契約內容條件辦理議價,預估金額新臺幣6,000萬元,於117年12月31日前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2/0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3/16 17:00
開標時間 115/03/17 10:10
開標地點 830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3樓(後棟) 海洋局第2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30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3樓(後棟) 海洋局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至工程驗收合格結算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須為合法登記設立且依法納稅之技師事務所或工程技術顧問業,應附證明文件如下: (一) 投標廠商資格: 1.符合「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三條規定之技師事務所、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所提供之工程專案管理(含監造)服務之相關廠商,無「政府採購法」第一○三條所載之不良紀錄者。 (二)廠商應檢附資料文件如下: 1.投標廠商需符合下列各類廠商之一,並檢附以下證明文件影本(本局於本標案決後有查驗相關文件正本之權利): (1)以財團法人(營業)方式組設之技術顧問機構:列有營業項目之商業登記證明(可向商業主管機關申請或在其網路下載)或營業登記證明、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登記證(營業範圍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及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2)公司組織之技術顧問機構:列有營業項目之公司登記證明或商業登記證明(可向公司、商業主管機關申請或在其網路下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登記證(營業範圍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及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3)技師事務所:技師開業證書(有效期執業執照)及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附加說明 (一)特定資格條件: 1. 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自截止投標日前5年內完成或驗收與本工程標的同性質或相當之工程勞務服務 (指港灣疏浚、海洋棄置等港灣工程之勞務服務),投標廠商至少符合下列之一: (1)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新臺幣1,671萬元。 (2)累計契約金額不低於新臺幣4,178萬元。 2. 具有相當財力: (1) 權益(淨值)不低於新臺幣348萬元整。 (2) 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 (3) 總負債金額不超過權益(淨值)4倍。 (二) 應檢附之證明文件:(如決標後經查核有不符之情形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50條第2項辦理) 1. 相當財力證明文件: 檢附經會計師簽證或審計機關審定之上一會計年度或最近一年度財務報告及其所附報表或其他相關之報表之資料。並填妥財力特定資格簽證表,並符合簽證表之規定,(附件1) ,投標廠商應簽章。 2. 工程實績特定資格檢核表(附件2),投標廠商應簽章。 3. 位於我國國內之工程實績證明文件應符合下列規定: (1) 經工程主辦機關(構)簽發之完工或驗收之證明文件影本:如驗收證明書影本或完工報告或使用情形證明書(為工程完成施工,由採購機關(構)啟用後功能正常之證明)或其他例如使用執照、竣工圖說、工程結算證明書、驗收紀錄等足以證明之文件。 (2) 採計分包實績者應提供之分包證明文件影本:如分包契約(含經報備於工程主辦機關(構)之同意文件)或其他其他例如使用執照、竣工圖說、工程結算證明書、驗收紀錄等足以證明之文件。 (3) 採計聯合承攬或共同投標實績者應提供之聯合承攬或共同投標證明文件影本:如聯合承攬協議書或共同投標協議書或其他足以證明之文件。 4. 位於國外之工程實績證明文件應符合下列規定: (1) 同位於我國國內之工程實績證明文件之規定。 (2) 廠商於國外實績依該國情形提出有困難者,得於投標文件內敘明其情形或以其所具有之相當資格代之。 (3) 廠商提供之證明文件應併提出由該國政府或公證機構公證且經我國駐外代表館處認證之中文(正體字)原本或譯本;但於我國辦理之中文譯本得由我國政府或公證機構公證或認證,不須經我國駐外代表館處認證。中文譯本之內容有誤者,以原文為準。 (三) 工程實績認定原則: (1) 採計政府機關、公營及民營業主之實績,或為其分包之實績,非屬政府機關(構)簽發或核發者,應經公證或認證。未經公證者或認證者,不予接受該項實績。 (2) 投標廠商如提其與他家廠商共同承攬或共同投標之工程實績,則僅計其本身實際參與之實績。 (3) 廠商於投標時所提單次、合計或累計與本工程標的同性質或相當工程之勞務服務之實績,應檢據有足以證明該單次、合計或累計後之工程中含有「港灣疏浚、海洋棄置等港灣工程之勞務服務有關」之工作項目之文件,否則不予接受該項實績。 (4) 廠商投標資格文件內如有以外幣計算者均需折算為新臺幣,其匯率按招標公告日(本採購案刊登於政府採購公報首日)中華民國臺灣銀行公告外匯交易收盤之即期賣出匯率為計算基準。 (5) 廠商投標資格證明文件,非屬政府機關(構)簽發或核發者,應經公證或認證。未經公證者或認證者,不予接受該項實績。 ------------------------------------------------------------ *公開開標案件有權參加開標之每一投標廠商人數:2人為上限。代理人應攜帶授權書正本參與開標,並依本機關要求出示之。如代理人未攜帶授權書,視同放棄參與開標或當次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之權益;非投標廠商之人員不得參予開標。 ------------------------------------------------------------- *評選會議之時間、地點於資格審查後公告。 ------------------------------------------------------------- *關於本計劃案需求可洽詢海洋委員會海巡署艦隊分署。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海洋局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3/16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7.39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劉鎮瑋
聯絡電話
(07)7995678#3470
機關代碼
3.97.39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海洋局
機關地址
830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3樓(後棟)
聯絡人
劉鎮瑋
聯絡電話
(07)7995678#3470
傳真號碼
(07)7406386
電子郵件信箱
xfrank@k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A.47.1.7海洋委員會海巡署艦隊分署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依據海洋委員會核定之「興達漁港疏浚泥沙海洋棄置許可計畫書(定稿本)」所載海洋棄置監測計畫針對該許可文件所載之「棄置區域」辦理施工中1年+竣工後3年之監測作業,以新契約內容條件辦理議價,預估金額新臺幣6,000萬元,於117年12月31日前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2/0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3/16 17:00
開標時間
115/03/17 10:10
開標地點
830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3樓(後棟) 海洋局第2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30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3樓(後棟) 海洋局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至工程驗收合格結算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須為合法登記設立且依法納稅之技師事務所或工程技術顧問業,應附證明文件如下: (一) 投標廠商資格: 1.符合「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三條規定之技師事務所、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所提供之工程專案管理(含監造)服務之相關廠商,無「政府採購法」第一○三條所載之不良紀錄者。 (二)廠商應檢附資料文件如下: 1.投標廠商需符合下列各類廠商之一,並檢附以下證明文件影本(本局於本標案決後有查驗相關文件正本之權利): (1)以財團法人(營業)方式組設之技術顧問機構:列有營業項目之商業登記證明(可向商業主管機關申請或在其網路下載)或營業登記證明、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登記證(營業範圍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及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2)公司組織之技術顧問機構:列有營業項目之公司登記證明或商業登記證明(可向公司、商業主管機關申請或在其網路下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登記證(營業範圍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及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3)技師事務所:技師開業證書(有效期執業執照)及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附加說明
(一)特定資格條件: 1. 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自截止投標日前5年內完成或驗收與本工程標的同性質或相當之工程勞務服務 (指港灣疏浚、海洋棄置等港灣工程之勞務服務),投標廠商至少符合下列之一: (1)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新臺幣1,671萬元。 (2)累計契約金額不低於新臺幣4,178萬元。 2. 具有相當財力: (1) 權益(淨值)不低於新臺幣348萬元整。 (2) 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 (3) 總負債金額不超過權益(淨值)4倍。 (二) 應檢附之證明文件:(如決標後經查核有不符之情形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50條第2項辦理) 1. 相當財力證明文件: 檢附經會計師簽證或審計機關審定之上一會計年度或最近一年度財務報告及其所附報表或其他相關之報表之資料。並填妥財力特定資格簽證表,並符合簽證表之規定,(附件1) ,投標廠商應簽章。 2. 工程實績特定資格檢核表(附件2),投標廠商應簽章。 3. 位於我國國內之工程實績證明文件應符合下列規定: (1) 經工程主辦機關(構)簽發之完工或驗收之證明文件影本:如驗收證明書影本或完工報告或使用情形證明書(為工程完成施工,由採購機關(構)啟用後功能正常之證明)或其他例如使用執照、竣工圖說、工程結算證明書、驗收紀錄等足以證明之文件。 (2) 採計分包實績者應提供之分包證明文件影本:如分包契約(含經報備於工程主辦機關(構)之同意文件)或其他其他例如使用執照、竣工圖說、工程結算證明書、驗收紀錄等足以證明之文件。 (3) 採計聯合承攬或共同投標實績者應提供之聯合承攬或共同投標證明文件影本:如聯合承攬協議書或共同投標協議書或其他足以證明之文件。 4. 位於國外之工程實績證明文件應符合下列規定: (1) 同位於我國國內之工程實績證明文件之規定。 (2) 廠商於國外實績依該國情形提出有困難者,得於投標文件內敘明其情形或以其所具有之相當資格代之。 (3) 廠商提供之證明文件應併提出由該國政府或公證機構公證且經我國駐外代表館處認證之中文(正體字)原本或譯本;但於我國辦理之中文譯本得由我國政府或公證機構公證或認證,不須經我國駐外代表館處認證。中文譯本之內容有誤者,以原文為準。 (三) 工程實績認定原則: (1) 採計政府機關、公營及民營業主之實績,或為其分包之實績,非屬政府機關(構)簽發或核發者,應經公證或認證。未經公證者或認證者,不予接受該項實績。 (2) 投標廠商如提其與他家廠商共同承攬或共同投標之工程實績,則僅計其本身實際參與之實績。 (3) 廠商於投標時所提單次、合計或累計與本工程標的同性質或相當工程之勞務服務之實績,應檢據有足以證明該單次、合計或累計後之工程中含有「港灣疏浚、海洋棄置等港灣工程之勞務服務有關」之工作項目之文件,否則不予接受該項實績。 (4) 廠商投標資格文件內如有以外幣計算者均需折算為新臺幣,其匯率按招標公告日(本採購案刊登於政府採購公報首日)中華民國臺灣銀行公告外匯交易收盤之即期賣出匯率為計算基準。 (5) 廠商投標資格證明文件,非屬政府機關(構)簽發或核發者,應經公證或認證。未經公證者或認證者,不予接受該項實績。 ------------------------------------------------------------ *公開開標案件有權參加開標之每一投標廠商人數:2人為上限。代理人應攜帶授權書正本參與開標,並依本機關要求出示之。如代理人未攜帶授權書,視同放棄參與開標或當次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之權益;非投標廠商之人員不得參予開標。 ------------------------------------------------------------- *評選會議之時間、地點於資格審查後公告。 ------------------------------------------------------------- *關於本計劃案需求可洽詢海洋委員會海巡署艦隊分署。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海洋局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3/16 17:00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2026高雄海線區域特色活動整合行銷委託專業服務案
高雄市政府海洋局 115/06/10
勞務類 $ 3,000,000
2026高雄海洋派對委託服務案
高雄市政府海洋局 115/06/05
勞務類 $ 9,500,000
蚵子寮漁港周邊鋼棚整建及魚市場三樓整建工程設計及監造服務
高雄市政府海洋局 115/05/29
勞務類 $ 1,230,000
「2026高雄郵輪友善店家整合服務計畫」委託專業服務案
高雄市政府海洋局 115/05/28
勞務類 $ 1,400,000
永安區新港段639地號農路改善工程
高雄市政府海洋局 115/06/17
工程類 $ 1,328,016
蚵子寮輪胎碰墊設置工程
高雄市政府海洋局 115/06/12
工程類 $ 3,534,589
旗津及中洲漁港碼頭改善及遮陽棚設置工程
高雄市政府海洋局 115/05/27
工程類 $ 5,763,076
興達港東方路路面修繕工程
高雄市政府海洋局 115/05/26
工程類 $ 6,106,314
「第三屆高齡健康產業博覽會」規劃、設計及佈置委託專業服務案
花蓮縣政府 115/06/18
勞務類 $ 6,000,000
115-116年節電推廣及行銷活動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115/06/18
勞務類 $ 13,125,000
2026新響之夜委託專業服務案
新竹縣政府文化局 115/06/18
勞務類 $ 3,800,000
115年宜蘭縣水污染總量管制推動及追蹤計畫
宜蘭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115/06/18
勞務類 $ 2,840,000
「115學年度原住民族小學教材研發計畫」勞務採購案
財團法人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 115/06/18
勞務類 $ 8,645,000
中華帕拉林匹克總會第二屆亞洲帕拉林匹克委員會(APC)女性運動研討會住宿案
中華帕拉林匹克總會 115/06/18
勞務類 $ 0
宜蘭至羅東鐵路高架化計畫北段(四城~宜蘭新站)土建、軌道工程委託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
交通部鐵道局 115/06/18
勞務類 $ 1,011,775,491
115年度陸港澳地區觀光推廣
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 115/06/18
勞務類 $ 5,000,000
Taoyuan Municipal Hospital Fuxing Branch Medical and Social Welfare Building New Construction Turnkey Project Management (Including Construction Supervision) Technical Service Case
Department of Public Works, Taoyuan 115/06/11
勞務類 $ 32,568,520
三總基隆分院新建醫療大樓委託專案管理及監造技術服務
國防部 114/07/17
勞務類 $ 99,521,400
博愛校區宿舍(第一期)新建統包工程委託專案管理及監造技術服務案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 113/11/01
勞務類 $ 37,428,491
「國立高科實驗高級中等學校校舍新建工程」委託專案管理技術服務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113/03/05
勞務類 $ 53,071,281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辦公廳室新建工程委託專案管理暨監造技術服務
臺南市政府工務局 112/02/14
勞務類 $ 52,632,019
台南IDC機房專案管理(後續擴充)
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國家高速網路與計算中心 112/01/31
勞務類 $ 2,224,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