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4012 已決標公告

汕尾漁港港區現有堆置漂流木及漂流物等廢棄物清理去化作業勞務採購案

高雄市政府海洋局 決標日:114/05/02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勁鑫實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105,440
原始預算
$ 2,322,819
底價金額
$ 2,125,000
決標折數
99.08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海洋局
機關代碼 3.97.39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吳効直
聯絡電話 (07)7995678#1845
機關代碼 3.97.39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海洋局
機關地址 830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3樓(後棟)
聯絡人 吳効直
聯絡電話 (07)7995678#1845
傳真號碼 (07)7406312
電子郵件信箱 sessfan@k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5/0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5/12 17:00
開標時間 114/05/13 10:30
開標地點 830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3樓(後棟)本局第二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30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3樓(後棟)本局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114年6月30日以前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一) 基本資格: 1.具廢棄物清除許可證。 2.登記為經濟部公司行號營業項目含J101環保服務業中J101030廢棄物清除業、J101040廢棄物處理業、J101080資源回收業、J101090廢棄物清理業 (以上任一)。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一) 應附文件: 1.廢棄物清除許可證。 2.一般廠商基本資格證明文件影本,設立登記證、行業登記證、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3.納稅證明文件(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錶帶之)。不須納稅或可免稅之財團法人、社團法人機構、大學、獨立院校之學術機構得免附,但須另出具蓋妥印鑑之聲明文件。 4.廠商信用之證明: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未開立支票帳戶之財團、社團法人機構、大學、獨立院校之學術機構等免附,惟需另附聲明書。 (二)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7.39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吳効直
聯絡電話
(07)7995678#1845
機關代碼
3.97.39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海洋局
機關地址
830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3樓(後棟)
聯絡人
吳効直
聯絡電話
(07)7995678#1845
傳真號碼
(07)7406312
電子郵件信箱
sessfan@k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5/0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5/12 17:00
開標時間
114/05/13 10:30
開標地點
830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3樓(後棟)本局第二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30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3樓(後棟)本局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114年6月30日以前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一) 基本資格: 1.具廢棄物清除許可證。 2.登記為經濟部公司行號營業項目含J101環保服務業中J101030廢棄物清除業、J101040廢棄物處理業、J101080資源回收業、J101090廢棄物清理業 (以上任一)。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一) 應附文件: 1.廢棄物清除許可證。 2.一般廠商基本資格證明文件影本,設立登記證、行業登記證、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3.納稅證明文件(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錶帶之)。不須納稅或可免稅之財團法人、社團法人機構、大學、獨立院校之學術機構得免附,但須另出具蓋妥印鑑之聲明文件。 4.廠商信用之證明: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未開立支票帳戶之財團、社團法人機構、大學、獨立院校之學術機構等免附,惟需另附聲明書。 (二)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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