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830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3樓(後棟)
電子郵件信箱
Lcn1231@kcg.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830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3樓(後棟) 海洋局第二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30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3樓(後棟) 海洋局秘書室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 內政部登記合格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投標時應繳驗之證明文件如下:
1.營造業登記證(影本)。
2.當年度營造同業公會會員證(影本)。
3.廠商納稅證明:最近一期營業稅繳稅證明(影本)。(檢附營業 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
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
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
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
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之
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
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二)招標文件所附之文件、投標廠商聲明書、切結書1(廠商之責任 )等,應蓋公司及負責人印章。
(三)廠商應檢附服務建議書計10份(撰寫方式詳評選須知):未檢附服 務建議書者為不合格標
附加說明
本案為公開招標最有利標決標案,請廠商依據最有利標評選須知撰寫服務建議書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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