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830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3樓(後棟)
電子郵件信箱
Lcn1231@kcg.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830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3樓(後棟) 海洋局第二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30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3樓(後棟) 海洋局秘書室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投標時應繳驗之證明文件如下:
1.營造業登記證(影本)。
2.當年度營造同業公會會員證(影本)
(二) 依規定得於本市營業之土木包工業(包括營造業法第十一條
規定之土木包工業)者,應附下列文件:
1. 土木包工業登記證書(影本)。
2. 當年度土木包工業公會會員證(影本)。
(三)廠商納稅證明:最近一期營業稅繳稅證明(影本)。(檢附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 業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 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四)招標文件所附之文件、投標廠商聲明書、切結書1(廠商之責任)等,應蓋公司及負責人印章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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