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830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1樓
電子郵件信箱
thh0923@kcg.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3001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1樓秘書室(收發)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場領標每份新臺幣200元;通信領標每份標單新臺幣200元外,請備齊回郵信封。
開標地點
830201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1樓 (本局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30201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1樓前棟高雄市政府觀光局秘書室(收發)
履約期限
自115年1月1日至115年12月31日止,並於116年1月3日(含)前 繳交最後一期結案資料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其他:附加說明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800-025025、檢舉信箱:高雄郵政2299號信箱、電子郵件信箱:eth@kcg.gov.tw、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2樓。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設有觀光、餐旅、休閒事業、應用外語、會展等相關科系之各大專院校。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大專院校立案證明文件(影本)或由學校出具同意參加投標之公文(正本),且證明設有觀光、餐旅、休閒事業、應用外語、會展科系相關文件或切結書。
2.投標廠商聲明書。聲明書第1項至第10項應逐項填寫,如本採購屬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之資訊服務採購者,聲明書第11項亦應填寫,投標人欄位應加蓋負責人印章或簽署。
3.切結書1。
4.投標單:投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規定,填妥投標單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或簽署。
5.領標電子領標憑據書面明細。
(三)應附具之其他文件:服務建議書(內附廠商報價單)。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