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830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1樓
電子郵件信箱
tsaiweit@kcg.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契約到期而機關新年度未完成招標前,機關得要求廠商繼續執行清潔維護工作至完成招標止,(以不超過1個月為限)。計價方式依合約之詳細價目表單價計費,預估金額643,408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30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1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場領標每份新臺幣200元;通信領標每份標單新臺幣200元外,請備齊回郵信封。
開標地點
83001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前棟1樓(本局會議室)。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督導廠商善盡契約責任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以郵遞、專人送達至下列收件地點: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前棟1樓高雄市政府觀光局秘書室(收發)
履約期限
115年1 月1日至115年12 月31日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附加說明
【第一次更正公告】
本案為免廠商誤認切結書(勞健保)及切結書1(刑民事責任),故將原附於投標須知最末頁之切結書1變更為獨立檔案,因變更非屬重大改變,且於原定截止日前五日公告依招標期限標準第7條免延長等標期。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800-025025、檢舉信箱:高雄郵政2299號信箱、電子郵件信箱:eth@kcg.gov.tw、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2樓。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 投標廠商聲明書。
(二) 列有營業項目之公司登記證明或商業登記證明(可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或網站列印相關資料)。
(三) 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文件。
(四) 投標單(未附標單者為不合格標)。
(五) 服務建議書。
(六) 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七)切結書1。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是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