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830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1樓
電子郵件信箱
y900319@kcg.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30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1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場領標每份新臺幣200元;通信領標每份標單新臺幣200元外,請備齊回郵信封。
開標地點
83001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1樓 (本局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以郵遞、專人送達至下列收件地點: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1樓前棟高雄市政府觀光局秘書室(收發) 。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並於各工區規定期限內峻工。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因工期甚短,材料為大宗材料且數量供給穩定,故本契約不依物價指數變動調整工程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附加說明
●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一)基本資格:
1.與招標標的有關之下列文件:
(1)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A、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應附下列文件:
(a)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b)營造業登記證書。
(c) 有效營造業公會會員證。
B、土木包工業者應附下列文件:
(a)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b)土木包工業登記證書。
(c)有效土木包工業公會會員證。
2.廠商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
3.投標廠商聲明書。
4.切結書1。
5.押標金(新臺幣20萬元整)。
6.服務建議書。
7.標單封。
8.查詢押標金保證金相關資料同意書。
9.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800-025025、檢舉信箱:高雄郵政2299號信箱、電子郵件信箱:eth@kcg.gov.tw、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2樓。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