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830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1樓
電子郵件信箱
schumi23@kcg.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30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1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場領標每份新臺幣200元;通信領標每份標單新臺幣200元外,請備齊回郵信封。
開標地點
830201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前棟1樓 (本局會議室)。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廠商依契約規定履約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30201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前棟1樓高雄市政府觀光局秘書室(收發)。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附加說明
●本案因經費明細表誤植更正,另延後開標時間15分,本次變更或補充不屬於重大改變,且在原定截止日前五日公告,依招標期限標準第7條規定擬不予延長等標期限。
●(一)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各投標廠商須經政府核准登記在案,且未受停業處分。
(二) 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納稅之證明,依法免繳納營業稅者,應繳交核定通知書影本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3.填具「投標廠商聲明書」,並由負責人簽名或蓋章(未依此規定辦理者視同無效)。
4.投標單(標價超過預算或未填寫者為不合格標)。
5.服務建議書。
6.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800-025025、檢舉信箱:高雄郵政2299號信箱、電子郵件信箱:eth@kcg.gov.tw、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2樓。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