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3089 已決標公告

「高雄灣區大港.旗津領航」愛河環境營造統包工程

高雄市政府觀光局 決標日:114/01/08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九禾堂營造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1,192,867
原始預算
$ 31,192,867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觀光局
機關代碼 3.97.38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劉峻佑
聯絡電話 (07)7995678#1549
機關代碼 3.97.38
單位名稱 觀光工程科
機關地址 830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1樓
聯絡人 劉峻佑
聯絡電話 (07)7995678#1549
傳真號碼 (07)7409717
電子郵件信箱 you1026@kcg.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31,192,867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12/2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本局推動「高雄灣區大港 旗津領航」旗艦計畫,目標將愛河駁二特區及亞灣區旅客人流引導、輻射拓展至旗津地區,以點線面營造愛河灣觀光旅遊帶,透過本案工程改善愛河灣至七賢橋河岸景觀,形塑整體愛河觀光理念、迎接亞灣國際迎賓水岸,打造更友善、具有永續性之觀光旅遊體驗及遊憩空間。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30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1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場領標每份新臺幣200元;通信領標每份標單新臺幣200元外,請備齊回郵信封。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12/30 17:00
開標時間 113/12/31 09:00
開標地點 83001 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 (前棟1樓本局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50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3001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前棟1樓 ,高雄市政府觀光局秘書室(收發)。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辦理設計作業,細部設計圖說及預算書經機關審查通過後,於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預計115年2月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180工作天內全部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800-025025、檢舉信箱:高雄郵政2299號信箱、電子郵件信箱:eth@kcg.gov.tw、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2樓。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 投標廠商組成方式: 本工程允許單獨投標或以共同投標方式參與: 1.單獨投標:本採購得由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單獨投標,惟必須另尋具備本點第4.小目規定資格之其他不足業種廠商,辦理專業分包,並於投標時出具經公證或認證之「專業分包協議書」。專業分包協議書並為契約之一部份。 (1)個別成員廠商可具有二項以上業種資格。 (2)廠商於得標後應依採購法第六十七條第二項將分包契約報備於採購機關,並經得標廠商就分包部分設定權利質權予分包廠商者,民法第五百十三條之抵押權及第八百十六條因添附而生之請求權,及於得標廠商對於機關之價金或報酬請求權。 (3)本採購之共同投標廠商成員及專業分包廠商一經決標,非經本機關同意不得變更。 2.共同投標:本採購應由具備本點資格之廠商共同投標。共同投標廠商家數上限為2家,應以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為代表廠商,不允許同業共同投標。 3.共同投標廠商於投標時,應檢附由各成員之負責人(或其代理人)共同具名,且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並於得標後共同具名簽約。共同投標廠商成員不具足本點第4.小目規定資格之各業種廠商者,必須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三十六條第一項另尋不足業種之廠商,辦理專業分包,並於投標時出具經公證或認證之「專業分包協議書」。 4.廠商資格: (1) 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 (2) 建築師事務所或技師事務所或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技術顧問機構或景觀設計廠商具設計專業(經濟部營業項目代碼I503010)。 (二) 應附之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證件:(採共同投標者,個別廠商皆應檢附影本)。 (1)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 A.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書(影本)。 B.當年度營造同業公會會員證(影本)。 C.納稅證明。 D.信用證明。 (2)建築師事務所或技師事務所: A.中華民國建築師或技師開業證書(影本)。 B.當年度建築師或技師公會會員證(影本)。 C.納稅證明。 D.信用證明。 (3)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技術顧問機構: A.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廠商得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B.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技術顧問機構登記證(影本)。 C.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有效期會員證(影本)。 D.切結書2。 E.納稅證明。 F.信用證明。 (4)景觀設計廠商(經濟部營業項目代碼I503010): A.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廠商得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備註: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請投標廠商注意。) B.有效期公會會員證(影本)。 C.納稅證明。 D.信用證明。 2.所列應附具之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3.共同投標協議書(正本)。(採共同投標者應檢附) 4.繳納押標金憑證(正本)(新台幣150萬元)、退還押標金申請書收據。 5.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採共同投標者,各別廠商皆應檢附)。 6.查詢押標金保證金相關資料同意書(正本)。(採共同投標者,各別廠商皆應檢附)。 7.切結書1(廠商之責任)(正本)。(採共同投標者 (採共同投標者,各別廠商皆應檢附)。 8.服務建議書。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觀光局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3/12/30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7.38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劉峻佑
聯絡電話
(07)7995678#1549
機關代碼
3.97.38
單位名稱
觀光工程科
機關地址
830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1樓
聯絡人
劉峻佑
聯絡電話
(07)7995678#1549
傳真號碼
(07)7409717
電子郵件信箱
you1026@kcg.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31,192,867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12/2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本局推動「高雄灣區大港 旗津領航」旗艦計畫,目標將愛河駁二特區及亞灣區旅客人流引導、輻射拓展至旗津地區,以點線面營造愛河灣觀光旅遊帶,透過本案工程改善愛河灣至七賢橋河岸景觀,形塑整體愛河觀光理念、迎接亞灣國際迎賓水岸,打造更友善、具有永續性之觀光旅遊體驗及遊憩空間。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30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1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場領標每份新臺幣200元;通信領標每份標單新臺幣200元外,請備齊回郵信封。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12/30 17:00
開標時間
113/12/31 09:00
開標地點
83001 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 (前棟1樓本局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50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3001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前棟1樓 ,高雄市政府觀光局秘書室(收發)。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辦理設計作業,細部設計圖說及預算書經機關審查通過後,於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預計115年2月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180工作天內全部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800-025025、檢舉信箱:高雄郵政2299號信箱、電子郵件信箱:eth@kcg.gov.tw、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2樓。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 投標廠商組成方式: 本工程允許單獨投標或以共同投標方式參與: 1.單獨投標:本採購得由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單獨投標,惟必須另尋具備本點第4.小目規定資格之其他不足業種廠商,辦理專業分包,並於投標時出具經公證或認證之「專業分包協議書」。專業分包協議書並為契約之一部份。 (1)個別成員廠商可具有二項以上業種資格。 (2)廠商於得標後應依採購法第六十七條第二項將分包契約報備於採購機關,並經得標廠商就分包部分設定權利質權予分包廠商者,民法第五百十三條之抵押權及第八百十六條因添附而生之請求權,及於得標廠商對於機關之價金或報酬請求權。 (3)本採購之共同投標廠商成員及專業分包廠商一經決標,非經本機關同意不得變更。 2.共同投標:本採購應由具備本點資格之廠商共同投標。共同投標廠商家數上限為2家,應以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為代表廠商,不允許同業共同投標。 3.共同投標廠商於投標時,應檢附由各成員之負責人(或其代理人)共同具名,且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並於得標後共同具名簽約。共同投標廠商成員不具足本點第4.小目規定資格之各業種廠商者,必須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三十六條第一項另尋不足業種之廠商,辦理專業分包,並於投標時出具經公證或認證之「專業分包協議書」。 4.廠商資格: (1) 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 (2) 建築師事務所或技師事務所或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技術顧問機構或景觀設計廠商具設計專業(經濟部營業項目代碼I503010)。 (二) 應附之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證件:(採共同投標者,個別廠商皆應檢附影本)。 (1)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 A.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書(影本)。 B.當年度營造同業公會會員證(影本)。 C.納稅證明。 D.信用證明。 (2)建築師事務所或技師事務所: A.中華民國建築師或技師開業證書(影本)。 B.當年度建築師或技師公會會員證(影本)。 C.納稅證明。 D.信用證明。 (3)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技術顧問機構: A.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廠商得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B.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技術顧問機構登記證(影本)。 C.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有效期會員證(影本)。 D.切結書2。 E.納稅證明。 F.信用證明。 (4)景觀設計廠商(經濟部營業項目代碼I503010): A.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廠商得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備註: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請投標廠商注意。) B.有效期公會會員證(影本)。 C.納稅證明。 D.信用證明。 2.所列應附具之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3.共同投標協議書(正本)。(採共同投標者應檢附) 4.繳納押標金憑證(正本)(新台幣150萬元)、退還押標金申請書收據。 5.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採共同投標者,各別廠商皆應檢附)。 6.查詢押標金保證金相關資料同意書(正本)。(採共同投標者,各別廠商皆應檢附)。 7.切結書1(廠商之責任)(正本)。(採共同投標者 (採共同投標者,各別廠商皆應檢附)。 8.服務建議書。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觀光局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3/12/30 17:00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