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的分類
未分類
決標方式
未記載
機關地址
830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1樓
電子郵件信箱
s620821@kcg.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契約到期而機關新年度未完成招標前,機關得要求廠商繼續執行清潔維護工作至完成招標止,(以不超過1個月為限)。計價方式依合約之詳細價目表單價計費,預估金額340,429元整。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30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1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場領標每份新臺幣200元;通信領標每份標單新臺幣200元外,請備齊回郵信封。
開標地點
830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1樓(本局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以郵遞方式寄達或請專人送達:83001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前棟1樓高雄市政府觀光局秘書室(收發)。
履約期限
109年01月01日至109年12月31日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聲明書。須加蓋廠商印章,並由負責人簽名或蓋章(未依此規定辦理者視同無效)。
(二)列有營業項目之公司登記證明或商業登記證明(可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或網站列印相關資料)
(三)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文件。
(四)廠商信用證明。
(五)投標單(未附標單者為不合格標)。
(六)服務建議書。(詳評選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800-025025、檢舉信箱:高雄郵政2299號信箱、電子郵件信箱:eth@kcg.gov.tw、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2樓。
**本案為109年預算,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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