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830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1樓
電子郵件信箱
s620821@kcg.gov.tw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總預算金額670萬元,總預算金額若不足以辦理各風景區之災害搶修者,機關得洽廠商後續擴充,本案擴充總額度為230萬元,擴充項目為原契約項目,價金按原契約項目之單價計算,擴充期間至106年12月31日止,計總採購金額為900萬元,擴充金額須俟簽報其他經費來源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30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1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場領標每份新臺幣200元;通信領標每份標單新臺幣200元外,請備齊回郵信封。
開標地點
830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1樓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以郵遞方式寄達鳳山郵局第23-2號信箱;或請專人送達: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1樓秘書室(收發)。
廠商資格摘要
(一) 廠商資格:
1.庭園、景觀工程專業營造業。
2.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
3.登記合格之土木包工業。
4.種苗業、園藝服務業。
(二)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1.庭園、景觀工程專業營造業。
(1)列有營業項目之公司登記證明或商業登記證明。
(2)專業營造業登記證。
(3)有效期公會會員證明。
2.丙等以上之綜合營造業。
(1)列有營業項目之公司登記證明或商業登記證明。
(2)營造業登記證。
(3)有效期公會會員證明。
3.登記合格之土木包工業。
(1)列有營業項目之公司登記證明或商業登記證明。
(2)土木包工業登記證。
(3)有效期公會會員證明。
4.種苗業、園藝服務業。
(1)列有營業項目之公司登記證明或商業登記證明。
(2)種苗業登記證(園藝服務業免附)。
(3)有效期公會會員證明。
(三)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證明。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4)投標廠商聲明書。須加蓋廠商印章,並由負責人簽名或蓋章(未依此規定辦理者視同無效)。
(5)有效之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會員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800-025025、檢舉信箱:高雄郵政2299號信箱、電子郵件信箱:eth@kcg.gov.tw、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2樓。
本案總預算金額新台幣670萬元整,採複數決標,決標廠商家數上限為4家,故每家廠商預算金額為新台幣167萬5,000元整(670萬÷4=167萬5,000元),投標廠商填報之標價明細表及投標單如逾167萬5,000元者,為不合格標。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名稱
106年高雄市各風景區災害搶修(含旗津漂流物清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