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ken1204@kcg.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10樓捷運局政風室或秘書宝
開標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10樓第二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10樓捷運局政風室
履約期限
預估約180日曆天,詳履約期限依契約第5條給付條件而定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資格:各投標廠商須經政府核准登記在案,未受停業處分。
1.技師事務所。
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二)廠商應檢附之證明文件(影本):
1.廠商設立證明文件: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a.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廠商得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備註: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請投標廠商注意。
b.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c.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有效期會員證。
d.切結書1、2。
(2)依法令得提供技術服務之自然人(含建築師或技師):
a.建築師或技師證書。
b.建築師開業證書或技師執業執照。
c.有效期公會會員證。
d.切結書1。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受理廠商檢舉之採購稽核小組連絡電話、傳真及地址名稱: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
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 號信箱
電話:0800025025
電子檢舉信箱:eth@kcg.gov.tw
名稱:高雄市政府捷運工程局政風室
信箱:高雄市郵政850 號信箱
電話:(07)3364049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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