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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欄位修改「餘電躉售」,其餘不變。
投標廠商得於等標期間之機關上班日先行以電話聯絡本機關承辦單位(電話:07-3368333轉2672;都市發展局住宅發展處張先生)預約時間至基地現場瞭解狀況,進行會勘量測取得設計參考數據,整體勘查時間以不超過1小時為原則。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6樓都市發展局第一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遞寄達或專人送達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秘書室(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二號六樓)(寄送到達機關實際收件時間為憑)(郵遞寄達者請考量郵遞到達機關作業時間)
履約期限
本案自決標日起210日曆天內完成,測試結果符合契約約定,且取得再生能源憑證。(詳契約主文第7條)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廠商基本資格(符合以下任一資格即可):
1.乙級以上電器承裝業(營業項目代碼:E601010)。
2.能源技術服務業(營業項目代碼:IG03010)。
3.再生能源自用發電設備業(營業項目代碼:D101060)。
(其餘應檢附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第64點)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應檢附曾完成太陽光電發電系統設置實績證明文件,且符合「完成國內或國外單一場址裝置容量達50kWp以上之太陽光電設置案件」或「累計裝置容量達80kWp以上之太陽光電設置案件」條件之一,其餘詳投標須知第64點第1項第3款第3目。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應檢附票據交換機構或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證明文件,其餘詳投標須知第64點第1項第3款第2目。
其他
1. 截標、開標日當日遇本局因故停止辦公者,依序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
2. 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3. 公告內容與投標須知不符或有任何疑義,以投標須知為準,其他事項詳投標須知規定。
4. 受理檢舉單位名稱、地址及電話傳真: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99號信箱、電子信箱:eth@kcg.gov.tw)
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政風室(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6樓、電話:(07)337-3543、傳真:(07)331-5150)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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