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yitingwang@kcg.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後續擴充:楠梓加工出口區、後勁及右昌一帶鄰近地區、楠梓舊部落鄰近地區、高雄大學地區細部計畫區之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規劃作業涉及主要計畫變更,須送內政部都委會審議,則配合審議程序出席相關會議及製作簡報,並依決議修正計畫書、圖後,配合機關辦理主要計畫核定發布實施作業
2.保留增購金額1,800,000元整本案擴充預算尚未審議,倘遇預算刪除本局得不辦理後續擴充。
3.擴充期間至120年12月31日止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部分文件電子投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規定,於投標截止期限前,依投標文件項目形式,分別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或送達機關指定地點
開標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二號六樓都市發展局第一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遞寄達高雄新興郵局第350號信箱或專人送達本局政風室。。電子投標文件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線上投標
履約期限
自簽約之次日起585日曆天不含機關行政作業及提送報告審查時間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通盤檢討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我國廠商:經政府立案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經政府登記之公司、依法登記之社團、財團法人或其他依法令得提供技術服務之自然人(含經政府立案之建築師或技師事務所);外國廠商:依外國法律取得建築師或工程技術資格之自然人或聘有該自然人而依外國法律設立登記之法人或機構。
附加說明
1、截標、開標日期之當日因故停止辦公者,原訂截標期限依序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
2、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3、公告內容與投標須知不符或有任何疑義,以投標須知為準,其他事項詳投標須知規定。
4、受理檢舉單位名稱、地址及電話傳真: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高雄市新興郵局第299號信箱、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3路2號2樓。)檢舉電話: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E-mail:eth@kcg.gov.tw。
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政風室:(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3路2號6樓)、電話:(07)3373543、傳真:(07)3315150
5、本預算金額含5%營業稅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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