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hongchi0418@kcg.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72,668,860元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1.確保「鐵路警察局」及「長明街派出所」「刑警局」等3警察機關,都更期間公共服務不中斷。
2.活化國有且閒置已久房地。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二號六樓本局第一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寄達⾼雄新興郵局第350號信箱或專⼈送達本局政風室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開工日起300日曆天內申報竣工或廠商投標時,投標文件內承諾願意縮短期日內申報竣工。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 單獨投標或共同投標廠商之成員組合需具⾜下述全部資格:
(1) 甲等綜合營造業。
(2) 甲等⾃來⽔管承裝商。
(3) 甲級電器承裝業。 (4)建築師事務所。
附加說明
部分代辦:「洽辦機關」3.1.1.2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金額:31,466,156元。
1、截標、開標⽇期之當⽇因故停⽌辦公者,原訂截標期限依序順延⾄次⼀辦公⽇之同⼀時間。
2、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公告⽇或邀標⽇起等標期之四分之⼀,其尾數不⾜1⽇者,以1⽇計。
,以書⾯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義。
3、公告內容與投標須知不符或有任何疑義,以投標須知為準,其他事項詳投標須知規定。
4、受理檢舉單位名稱、地址及電話傳真:
⾼雄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地址:⾼雄市苓雅區四維3路2號2樓。)檢舉電話:(07)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E-mail:eth@kcg.gov.tw。
⾼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政風室:(地址:⾼雄市四維3路2號6樓)、電話:(07)3373543、傳真: (07)3315150
5、本⼯程採購案為響應政府減紙減碳政策,招標文件採光碟取代紙本販售。
6、剩餘價值繳回⾦額:廠商須依本局指示繳回指定帳戶,廠商應⾃⾏⾄現場瞭解。
7、工程採購招標廠商資格審查表欄位格線調整(不影響投標商資格)。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