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yuan0310@kcg.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二號六樓本局秘書室洽領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郵購、面購:每份新台幣100元(郵購者請附回郵郵資,本市請附180元、外縣市請附200元)
開標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二號六樓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第三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寄達高雄郵局第350號信箱或本局政風室,或專人送達本局政風室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自114年1月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詳招標文件)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維護管理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1、經政府登記有案之種苗業、園藝服務業或其他依法令得提供草皮修剪維護營業項目服務之公司行號;
2、綜合營造業或景觀工程專業營造業;
3、依規定得於本市營業之土木包工業(包括營造業法第十一條規定之土木包工業)者。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其他: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郵購者應自公告日至截標期限前,另紙書寫「個人姓名」、「住址」、「電話」及「標的名稱」,連同現金或郵政匯票裝封,並寄至高雄市郵局第350號信箱(請自行考量郵寄往返作業時間);
2、面購者應自公告日至截標期限前,逕至本局秘書室洽購;
3、以上二項領取招標文件之截止日倘遇因故停止辦公,分別依原訂截止日期,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時間(本局不另通知);
4、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其他: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郵購:新台幣100元,請附回郵郵資,本市180元、外縣市200元;2、面購:新台幣100元;3、電子領標依系統規定付款。
其他:截止日期
標函應於規定截標期限前,郵遞寄達高雄郵局第350號信箱或專人送達本局政風室(以實際收件時間為憑),逾時均無效
1、截標、開標日期之當日因故停止辦公者,原訂截標期限依序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
2、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3、其他事項詳投標須知等招標文件規定。投標前請詳閱招標文件。
4、受理檢舉單位名稱、地址及電話傳真:高雄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E-mail:eth@kcg.gov.tw,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3路2號2樓;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政風室,電話:(07)337-3543,傳真:(07)331-5150,地址:高雄市四維三路2號6樓。
5、本案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1項第3款規定辦理,屆時若未能取得3家廠商書面報價,將依同辦法第3條前段規定,於第1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者,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改採限制性招標。
6、本案預算尚在議會審議,因應業務需要先辦理決標訂約,倘遇預算刪除或刪減時,本局得終止契約或縮短契約期間,廠商應予接受並不得要求賠償或補償。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