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aqq0103@kcg.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二號六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郵購:新台幣100元,本市附回郵票150元、外縣市附回郵票200元 2.面購:新台幣100元。
開標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二號六樓本局第1會議室(資格審)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遞寄達高雄郵局第350號信箱或專人送達本局政風室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考量本局委託技術服務案件特性及勞務履約執行方式,為求周全,故採用專案管理單位整合版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無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投標方式:
(1)我國廠商單獨投標、共同投標。
(2)我國廠商與外國廠商共同投標。
(3)單獨投標:符合本點所列基本資格之一者,若依法有涉及專業工程技師負責之部分,仍應委由依法登記執業之專業工程技師負責辦理,並負連帶責任。
(4)共同投標:共同投標家數以2家為上限,共同投標廠商於投標時,應檢附由各成員之負責人(或其代理人)共同具名,且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並於得標後共同具名簽約。
2.投標廠商基本資格: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營業範圍應包括結構、土木工程之工程技術事項)
(2)結構技師事務所
(3)土木技師事務所
(4)建築師事務所
■其餘資格文件詳投標須知
附加說明
★本次更正公告,修正招標文件勞務採購契約第八條第(二十六)項、第二條附件第四點第3項、第八條附件,修正招標文件服務費用明細表備註事項,修正招標文件耐震設計標章送審結構圖說並補充建造平面圖/面積計算表。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領取招標文件採郵購、面購辦理。
2.郵購、面購者應自公告日起至截標期限前,另紙書寫個人姓名、住址電話及標的名稱,連同現金或郵政匯票裝封並以郵遞寄高雄市郵局第350號信箱(請自行考量郵寄時間,倘不及投標,責任自負)或面購者持現金或郵政匯票至本局秘書室洽購。
3.領取招標文件截止日倘遇本局因故停止辦公,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時間。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4.國外廠商領取招標文件方式同國內廠商規定。
其他
1.倘截標日開標日當日遇本局因故停止辦公者,依序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
2.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3.其他事項詳投標須知規定。
4.受理檢舉單位名稱、地址及電話傳真: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7-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電子信箱:eth@kcg.gov.tw)
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政風室(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6樓、電話:07-3373543、傳真:07-3315150)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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