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二號六樓本局秘書室洽領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郵購、面購:每份新台幣100元(郵購者請附回郵郵資,本市請附180元、外縣市請附200元)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寄達高雄郵局第350號信箱或本局政風室,或專人送達本局政風室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1)依營造業法設立之綜合營造業(E101011)。
(2)依營造業法設立之土木包工業(E102011)。
(3)一般廣告服務業(I401010)。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曾完成類似工作標的之實績證明,契約書或完工結算證明書或承攬手冊實績紀錄,任一影本以證明。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其他: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郵購者應自公告日截止投標時間期限前,另紙書寫「個人姓名」、住址、電話及標的名稱,連同現金或郵政匯票裝封並以郵遞寄高雄市郵局第350號信箱(郵購者請附回郵郵資,本市180元、外縣市200元)。2、面購者自公告日截止投標時間期限前,逕至本局秘書室洽購。3、以上二項領取招標文件之截止日倘遇因故停止辦公,分別依原訂截止日期,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時間(本局不另通知)。
其他: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郵購及親領者每份新台幣100元,得以現金或郵政匯票支付;電子領標依系統規定付款。
其他:收受投標文件地點及截止日期
標函應於規定截標期限前,郵遞寄達高雄郵局第350號信箱或專人送達本局政風室(以實際收件時間為憑),逾時均無效 。
1、截標、開標日期之當日因故停止辦公者,原訂截標期限依序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
2、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3、其他事項詳投標須知等招標文件規定。投標前請詳閱招標文件。
4、受理檢舉單位名稱、地址及電話傳真: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
檢舉電話:0800025025
傳真:(07)3313655
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
E-mail:eth@kcg.gov.tw。
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3路2號2樓。
※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政風室:
電話: (07)3373543
傳真: (07)3315150
地址:高雄市四維三路2號6樓
5、申訴單位名稱、住址及電話、傳真: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
聯絡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
6、本案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1項第3款「..以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規定,本案屆時若未能取得3家廠商書面報價,依該辦法第3條「於辦理第1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畫書者,得經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改採限制性招標。……」規定,故本案若僅1家廠商投標時,當場改採議價方式辦理。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