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jheng812@kcg.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二號六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郵購:新台幣100元,本市附回郵票150元、外縣市附回郵票200元;2、面購:新台幣100元
開標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二號六樓都市發展局第一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遞寄達高雄郵局第350號信箱或專人送達本局政風室
履約期限
自簽約之次日起780日曆天(不含機關行政作業及提送報告審查)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我國廠商: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經政府登記之公司、依法登記社團或社團法人、財團法人或其他依法令得提供技術服務之自然人(含經政府立案之建築師或技師事務所)。2.外國廠商:依外國法律取得建築師或工程技術資格之自然人或聘有該自然人而依外國法律設立登記之法人或機構。
附加說明
本次異動內容如下
1. 投標須知第二十七項「公開開標案件之開標時間」誤繕,111年6月21日上午10時0分更正為111年8月24日上午10時0分。
2. 勞務採購契約第二條第一項「計畫範圍:大寮1」誤繕,商業區更正為住宅區。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前,郵購者另紙書寫個人姓名住址電話及標的名稱,連同現金或郵政匯票裝封並寄至高雄市郵局第350號信箱請自行考量郵寄往返作業時間,面購者至本局秘書室洽購。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及截止日期
標函應於規定截標期限前,郵遞寄達高雄郵局第350號信箱或專人送達本局政風室(以實際收件時間為憑),逾時均無效
其他
1.截標、開標日期之當日因故停止辦公者,原訂截標期限依序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
2.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3.公告內容與投標須知不符或有任何疑義,以投標須知為準,其他事項詳投標須知規定。
4.受理檢舉單位名稱、地址及電話傳真: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3路2號2樓。)檢舉電話: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E-mail:eth@kcg.gov.tw。
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政風室:(地址:高雄市四維3路2號6樓)、電話:(07)3373543、傳真:(07)3315150
5.本預算金額含5%營業稅。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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