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110036 已決標公告

高雄市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第三期計畫委託專業服務案

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決標日:110/09/29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兆基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分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06,300,000
原始預算
$ 53,15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機關代碼 3.97.36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11 - 政府行政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住宅發展處 黃宇群
聯絡電話 (07)3368333#2649
機關代碼 3.97.36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機關地址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二號六樓
聯絡人 住宅發展處 黃宇群
聯絡電話 (07)3368333#2649
傳真號碼 (07)3312077
電子郵件信箱 huang759@k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增購之項目及內容:至開發媒合期限止(開發媒合期係自機關通知履約日起12個月內完成全數房東開發,逾開發媒合期不再受理新加入之房東申請。)依本案總執行戶數達成計畫數量之9成,與廠商續約增購,後續擴充之廠商服務費用以1億630萬元整為上限。預計擴充之項目為原契約項目,若後擴項目為原契約項目,則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核算付款。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 內政部
補助金額 106,30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0/08/17
原公告日 110/07/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元
總計 41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二號六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郵購:新台幣100元,本市附回郵票150元、外縣市附回郵票200元;2、面購:新台幣1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0/08/23 17:00
開標時間 110/08/24 10:00
開標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二號六樓第二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遞寄達高雄郵局第350號信箱或專人送達本局政風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至契約成立日之次日起4年內完成或契約價金用罄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經政府合法登記,具下列資格者並檢具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103 條拒絕往來廠商者,廠商資格如下: 1.投標廠商營業項目及代碼為「H706011租賃住宅代管業、H706021租賃住宅包租業、H704031不動產仲介經紀業(3項兼備)」 2.高雄市租賃住宅服務商業同業公會會員證及租賃住宅服務業登記證:投標廠商應依「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加入高雄市租賃住宅服務商業同業公會、完成租賃住宅服務業登記並向主管機關領得登記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本次異動更正 契約書新增第5條第10款第2及第3目、第11條第3款第10及第11目代償機制相關條文。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自公告起至截標期限前,郵購者另紙書寫個人姓名住址電話及標的名稱,連同現金或郵政匯票裝封並寄至高雄市郵局第350號信箱請自行考量郵寄往返作業時間,面購者至本局秘書室洽購。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及截止日期 標函應於規定截標期限前,郵遞寄達高雄郵局第350號信箱或專人送達本局政風室(以實際收件時間為憑),逾時均無效
其他 1、截標、開標日期之當日因故停止辦公者,原訂截標期限依序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 2、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3、公告內容與投標須知不符或有任何疑義,以投標須知為準,其他事項詳投標須知規定。 4、受理檢舉單位名稱、地址及電話傳真: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3路2號2樓。)檢舉電話: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E-mail:eth@kcg.gov.tw。 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政風室:(地址:高雄市四維3路2號6樓)、電話:(07)3373543、傳真:(07)3315150 5、本預算金額含5%營業稅。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高雄市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第三期計畫委託專業服務案」第一項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_2 53,150,000元
品項編號_2 2
品項名稱_2 「高雄市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第三期計畫委託專業服務案」第二項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08/23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7.36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住宅發展處 黃宇群
聯絡電話
(07)3368333#2649
機關代碼
3.97.36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機關地址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二號六樓
聯絡人
住宅發展處 黃宇群
聯絡電話
(07)3368333#2649
傳真號碼
(07)3312077
電子郵件信箱
huang759@k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增購之項目及內容:至開發媒合期限止(開發媒合期係自機關通知履約日起12個月內完成全數房東開發,逾開發媒合期不再受理新加入之房東申請。)依本案總執行戶數達成計畫數量之9成,與廠商續約增購,後續擴充之廠商服務費用以1億630萬元整為上限。預計擴充之項目為原契約項目,若後擴項目為原契約項目,則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核算付款。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 內政部
補助金額
106,30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0/08/17
原公告日
110/07/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元
總計
41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二號六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郵購:新台幣100元,本市附回郵票150元、外縣市附回郵票200元;2、面購:新台幣1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0/08/23 17:00
開標時間
110/08/24 10:00
開標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二號六樓第二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遞寄達高雄郵局第350號信箱或專人送達本局政風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至契約成立日之次日起4年內完成或契約價金用罄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經政府合法登記,具下列資格者並檢具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103 條拒絕往來廠商者,廠商資格如下: 1.投標廠商營業項目及代碼為「H706011租賃住宅代管業、H706021租賃住宅包租業、H704031不動產仲介經紀業(3項兼備)」 2.高雄市租賃住宅服務商業同業公會會員證及租賃住宅服務業登記證:投標廠商應依「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加入高雄市租賃住宅服務商業同業公會、完成租賃住宅服務業登記並向主管機關領得登記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本次異動更正
契約書新增第5條第10款第2及第3目、第11條第3款第10及第11目代償機制相關條文。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自公告起至截標期限前,郵購者另紙書寫個人姓名住址電話及標的名稱,連同現金或郵政匯票裝封並寄至高雄市郵局第350號信箱請自行考量郵寄往返作業時間,面購者至本局秘書室洽購。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及截止日期
標函應於規定截標期限前,郵遞寄達高雄郵局第350號信箱或專人送達本局政風室(以實際收件時間為憑),逾時均無效
其他
1、截標、開標日期之當日因故停止辦公者,原訂截標期限依序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 2、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3、公告內容與投標須知不符或有任何疑義,以投標須知為準,其他事項詳投標須知規定。 4、受理檢舉單位名稱、地址及電話傳真: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3路2號2樓。)檢舉電話: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E-mail:eth@kcg.gov.tw。 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政風室:(地址:高雄市四維3路2號6樓)、電話:(07)3373543、傳真:(07)3315150 5、本預算金額含5%營業稅。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高雄市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第三期計畫委託專業服務案」第一項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_2
53,150,000元
品項編號_2
2
品項名稱_2
「高雄市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第三期計畫委託專業服務案」第二項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08/23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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