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84,769,252元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前,郵購者另紙書寫個人姓名住址電話及標的名稱,連同現金或郵政匯票裝封並寄至高雄市郵局第350號信箱請自行考量郵寄往返作業時間,面購者至本局秘書室洽購。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郵購:每份新台幣500元(販售光碟),本市另附回郵票150元、外縣市另附回郵票200元;2、面購:每份新台幣500 元(販售光碟)。
開標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二號六樓第一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寄達高雄郵局第350號信箱或本局政風室或專人送達本局政風室
履約期限
開工之日起1020日曆天,詳契約第7條規定
廠商資格摘要
(一)單獨投標
1.甲等綜合營造業。
2.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
3.甲級電器承裝業。
(二)共同投標
1.甲等綜合營造業。
2.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
3.甲級電器承裝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其他
1、更正投標須知第24點,將自投標時起至開標後120日止,修正為自投標時起至開標後60日止。第27點公開標案件之開標時間(依採購法不公開者免填):民國110年8月25日上午10時00分第79投標文件須於110年8月24日17時00分前,以郵遞、專人送達或電子投標方式送達至下列收件地點或網站。
2、截標、開標日期之當日因故停止辦公者,原訂截標期限依序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
3、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義。
4、公告內容與投標須知不符或有任何疑義,以投標須知為準,其他事項詳投標須知規定。
5、受理檢舉單位名稱、地址及電話傳真: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3路2號2樓。)檢舉電話:(07)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E-mail:eth@kcg.gov.tw。
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政風室:(地址:高雄市四維3路2號6樓)、電話:(07)3373543、傳真:(07)3315150
6、本工程採購案為響應政府減紙減碳政策,招標文件採光碟取代紙本販售。
7.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前,郵購者另紙書寫個人姓名住址電話及標的名稱,連同現金或郵政匯票裝封並寄至高雄市郵局第350號信箱請自行考量郵寄往返作業時間,面購者至本局秘書室洽購。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