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107081 已決標公告

六龜之心再造計畫第二標工程

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決標日:107/12/14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廣力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5,366,327
原始預算
$ 47,215,292
底價金額
$ 46,710,000
決標折數
97.12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機關代碼 3.97.36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29 - 其他用途建築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社區營造科 陳韋妢
聯絡電話 (07)3368333#3528
機關代碼 3.97.36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機關地址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二號六樓
聯絡人 社區營造科 陳韋妢
聯絡電話 (07)3368333#3528
傳真號碼 (07)3328276
電子郵件信箱 weifen65@kcg.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依「古蹟歷史建築及聚落修復或再利用採購辦法第12條」將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5,901,024元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97.82高雄市六龜區公所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2 內政部營建署
補助金額 37,772,234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12/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元
總計 41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二號六樓本局秘書室洽購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郵購:新台幣100元,本市附回郵票150元、外縣市附回郵票200元;2、面購:新台幣1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12/24 17:00
開標時間 107/12/25 14:30
開標地點 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二號六樓第1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200萬元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8/01/28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寄達高雄郵局第350號信箱或本局政風室或專人送達本局政風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780日曆天 (詳契約第7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依營造業法設立之綜合營造業(乙級以上)。 二、特定資格:工地負責人及傳統匠師,投標時需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如下: 1.擬聘用各類人員名冊(詳表1) 2.工地負責人簡歷表(詳表2) 工地負責人應同時具有下列資格者,並檢具資格文件影本: (1)應累積四年以上古蹟或歷史建築修復或再利用相關工程經驗。 (2)參加中央主管機關自行或委託其他機關(構)、學校或團體辦理之古蹟修復工程工地負責人訓練,並取得結業證書。 3.傳統匠師簡歷表(詳表3~表6) 【本工程所需聘任之傳統匠師為:泥作匠師、瓦作匠師、大木作匠師、小木作匠師。】 傳統匠師,應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並檢具資格文件影本: (1)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96條第3項經主管機關認定為文化資產保存技術之保存者。 (2)屬內政部刊印之臺閩地區傳統工匠名錄所列之匠師者。 (3)其他具有相當傳統技術及成果,並經中央主管機關審查通過後公告者。 (4)曾參與古蹟或歷史建築或聚落修復工作,並載錄於工作報告書中者。 4.擬聘用各類人員參與切結同意書(詳表7) 5.擬聘用各類人員身分證浮貼表(詳表8)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人力。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自公告日107年12月14日起至107年12月24日截標期限前,郵購者另紙書寫個人姓名住址電話及標的名稱,連同現金或郵政匯票裝封並寄至高雄市郵局第350號信箱請自行考量郵寄往返作業時間,面購者至本局秘書室洽購。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及截止日期 標函應於規定截標期限前,郵遞寄達高雄郵局第350號信箱或專人送達本局政風室(以實際收件時間為憑),逾時均無效。 1、截標、開標日期之當日因故停止辦公者,原訂截標期限依序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 2、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7年12月22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義。 3、公告內容與投標須知不符或有任何疑義,以投標須知為準,其他事項詳投標須知規定。 4、受理檢舉單位名稱、地址及電話傳真: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3路2號2樓。)檢舉電話:(07)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E-mail:eth@kcg.gov.tw。 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政風室:(地址:高雄市四維3路2號6樓)、電話:(07)3373543、傳真:(07)3315150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7.36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社區營造科 陳韋妢
聯絡電話
(07)3368333#3528
機關代碼
3.97.36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機關地址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二號六樓
聯絡人
社區營造科 陳韋妢
聯絡電話
(07)3368333#3528
傳真號碼
(07)3328276
電子郵件信箱
weifen65@kcg.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依「古蹟歷史建築及聚落修復或再利用採購辦法第12條」將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5,901,024元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3.97.82高雄市六龜區公所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2 內政部營建署
補助金額
37,772,234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12/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元
總計
41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二號六樓本局秘書室洽購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郵購:新台幣100元,本市附回郵票150元、外縣市附回郵票200元;2、面購:新台幣1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12/24 17:00
開標時間
107/12/25 14:30
開標地點
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二號六樓第1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200萬元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8/01/28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寄達高雄郵局第350號信箱或本局政風室或專人送達本局政風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780日曆天 (詳契約第7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依營造業法設立之綜合營造業(乙級以上)。 二、特定資格:工地負責人及傳統匠師,投標時需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如下: 1.擬聘用各類人員名冊(詳表1) 2.工地負責人簡歷表(詳表2) 工地負責人應同時具有下列資格者,並檢具資格文件影本: (1)應累積四年以上古蹟或歷史建築修復或再利用相關工程經驗。 (2)參加中央主管機關自行或委託其他機關(構)、學校或團體辦理之古蹟修復工程工地負責人訓練,並取得結業證書。 3.傳統匠師簡歷表(詳表3~表6) 【本工程所需聘任之傳統匠師為:泥作匠師、瓦作匠師、大木作匠師、小木作匠師。】 傳統匠師,應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並檢具資格文件影本: (1)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96條第3項經主管機關認定為文化資產保存技術之保存者。 (2)屬內政部刊印之臺閩地區傳統工匠名錄所列之匠師者。 (3)其他具有相當傳統技術及成果,並經中央主管機關審查通過後公告者。 (4)曾參與古蹟或歷史建築或聚落修復工作,並載錄於工作報告書中者。 4.擬聘用各類人員參與切結同意書(詳表7) 5.擬聘用各類人員身分證浮貼表(詳表8)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人力。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自公告日107年12月14日起至107年12月24日截標期限前,郵購者另紙書寫個人姓名住址電話及標的名稱,連同現金或郵政匯票裝封並寄至高雄市郵局第350號信箱請自行考量郵寄往返作業時間,面購者至本局秘書室洽購。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及截止日期
標函應於規定截標期限前,郵遞寄達高雄郵局第350號信箱或專人送達本局政風室(以實際收件時間為憑),逾時均無效。 1、截標、開標日期之當日因故停止辦公者,原訂截標期限依序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 2、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7年12月22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義。 3、公告內容與投標須知不符或有任何疑義,以投標須知為準,其他事項詳投標須知規定。 4、受理檢舉單位名稱、地址及電話傳真: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3路2號2樓。)檢舉電話:(07)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E-mail:eth@kcg.gov.tw。 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政風室:(地址:高雄市四維3路2號6樓)、電話:(07)3373543、傳真:(07)3315150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