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107067 已決標公告

高雄市老建築補助修繕保存再生專書出版計畫

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決標日:107/10/05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侯林規劃設計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590,000
原始預算
$ 600,000
底價金額
$ 591,700
決標折數
99.71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機關代碼 3.97.36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6 - 娛樂,文化,體育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都市設計科 王亮文
聯絡電話 (07) 3368333 #2240
◎B區被點擊之撲克牌會出現紫色粗框,表示該撲克牌已被挑選,若欲取消挑選,請再點擊該撲克牌1次,紫色粗框會消失。
A區 重新整理
機關代碼 3.97.36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機關地址 802 高雄市 苓雅區 四維三路二號六樓
聯絡人 都市設計科 王亮文
聯絡電話 (07) 3368333 #2240
傳真號碼 (07) 3328276
電子郵件信箱 wlw2688@k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A.25 文化部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07/10/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元 總計 41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二號六樓本局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郵購:新台幣 100元,本市附回郵票150元、外縣市附回郵票200元;2、面購:新台幣 1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10/12 17:00
開標時間 107/10/15 14:30
開標地點 本局第2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寄達高雄郵局第350號信箱或專人送達本局政風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項目 :  分類 :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50日曆天內(不含機關行政作業及審查時間)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經政府立案之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經政府登記之公司、依法登記社團法人或其他依法令得提供技術服務之自然人(含經政府立案之建築師或技師事務所)。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自公告日107年10月5日起至10月12日截標期限前,郵寄者另紙書寫個人姓名住址電話及標的名稱,連同現金或郵政匯票裝封並寄至高雄市郵局第350號信箱請自行考量郵寄往返作業時間,親領者至本局秘書室洽領。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1、郵購:新台幣 100元,本市附回郵票150元、外縣市附回郵票200元;2、面購:新台幣 100元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及截止日期]標函應於規定截標期限前,郵遞寄達高雄郵局第350號信箱或專人送達本局政風室(以實際收件時間為憑),逾時均無效 [其他] 1、截標、開標日期之當日因故停止辦公者,原訂截標期限依序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 2、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7年10月8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義。 3、公告內容與投標須知不符或有任何疑義,以投標須知為準,其他事項詳投標須知規定。 4、受理檢舉單位名稱、地址及電話傳真: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2樓。)檢舉電話:(07)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E-mail:eth@kcg.gov.tw。 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政風室:(地址:高雄市四維三路2號6樓)、電話:(07)3373543、傳真:(07)3315150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自公告日107年10月5日起至10月12日截標期限前,郵寄者另紙書寫個人姓名住址電話及標的名稱,連同現金或郵政匯票裝封並寄至高雄市郵局第350號信箱請自行考量郵寄往返作業時間,親領者至本局秘書室洽領。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1、郵購:新台幣 100元,本市附回郵票150元、外縣市附回郵票200元;2、面購:新台幣 100元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及截止日期]標函應於規定截標期限前,郵遞寄達高雄郵局第350號信箱或專人送達本局政風室(以實際收件時間為憑),逾時均無效 [其他] 1、截標、開標日期之當日因故停止辦公者,原訂截標期限依序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 2、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7年10月8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義。 3、公告內容與投標須知不符或有任何疑義,以投標須知為準,其他事項詳投標須知規定。 4、受理檢舉單位名稱、地址及電話傳真: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2樓。)檢舉電話:(07)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E-mail:eth@kcg.gov.tw。 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政風室:(地址:高雄市四維三路2號6樓)、電話:(07)3373543、傳真:(07)3315150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申訴受理單位 尚未設定申訴受理單位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自公告日107年10月5日起至10月12日截標期限前,郵寄者另紙書寫個人姓名住址電話及標的名稱,連同現金或郵政匯票裝封並寄至高雄市郵局第350號信箱請自行考量郵寄往返作業時間,親領者至本局秘書室洽領。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郵購:新台幣 100元,本市附回郵票150元、外縣市附回郵票200元;2、面購:新台幣 100元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及截止日期 標函應於規定截標期限前,郵遞寄達高雄郵局第350號信箱或專人送達本局政風室(以實際收件時間為憑),逾時均無效
其他 1、截標、開標日期之當日因故停止辦公者,原訂截標期限依序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 2、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7年10月8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義。 3、公告內容與投標須知不符或有任何疑義,以投標須知為準,其他事項詳投標須知規定。 4、受理檢舉單位名稱、地址及電話傳真: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2樓。)檢舉電話:(07)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E-mail:eth@kcg.gov.tw。 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政風室:(地址:高雄市四維三路2號6樓)、電話:(07)3373543、傳真:(07)3315150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申訴受理單位 尚未設定申訴受理單位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 返回 ::: ::: 免費系統客服電話:0800-080-512 工程會電話:(02)87897500 政府電子採購網 版權所有 © 2021 系統客服傳真:02-33229691 工程會地址:110207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87897548 歡迎本區第 384005688 位訪客(至098/12/31累計76003935人次) 緊急聯絡電話:(07)2280795 傳真:(02)87897554 聯絡我們 著作權聲明 無障礙聲明 安全保護聲明 個人隱私聲明 停機紀錄 支援瀏覽器版本為Edge,及Firefox及Chrome瀏覽器解析度1280 X 960 台灣時間為10點37分
截標時間 107/10/12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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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區被點擊之撲克牌會出現紫色粗框,表示該撲克牌已被挑選,若欲取消挑選,請再點擊該撲克牌1次,紫色粗框會消失。
A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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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代碼
3.97.36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機關地址
802 高雄市 苓雅區 四維三路二號六樓
聯絡人
都市設計科 王亮文
聯絡電話
(07) 3368333 #2240
傳真號碼
(07) 3328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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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lw2688@k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依據法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07/10/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元 總計 41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二號六樓本局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郵購:新台幣 100元,本市附回郵票150元、外縣市附回郵票200元;2、面購:新台幣 1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10/12 17:00
開標時間
107/10/15 14:30
開標地點
本局第2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寄達高雄郵局第350號信箱或專人送達本局政風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項目 :  分類 :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50日曆天內(不含機關行政作業及審查時間)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經政府立案之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經政府登記之公司、依法登記社團法人或其他依法令得提供技術服務之自然人(含經政府立案之建築師或技師事務所)。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自公告日107年10月5日起至10月12日截標期限前,郵寄者另紙書寫個人姓名住址電話及標的名稱,連同現金或郵政匯票裝封並寄至高雄市郵局第350號信箱請自行考量郵寄往返作業時間,親領者至本局秘書室洽領。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1、郵購:新台幣 100元,本市附回郵票150元、外縣市附回郵票200元;2、面購:新台幣 100元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及截止日期]標函應於規定截標期限前,郵遞寄達高雄郵局第350號信箱或專人送達本局政風室(以實際收件時間為憑),逾時均無效 [其他] 1、截標、開標日期之當日因故停止辦公者,原訂截標期限依序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 2、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7年10月8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義。 3、公告內容與投標須知不符或有任何疑義,以投標須知為準,其他事項詳投標須知規定。 4、受理檢舉單位名稱、地址及電話傳真: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2樓。)檢舉電話:(07)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E-mail:eth@kcg.gov.tw。 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政風室:(地址:高雄市四維三路2號6樓)、電話:(07)3373543、傳真:(07)3315150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自公告日107年10月5日起至10月12日截標期限前,郵寄者另紙書寫個人姓名住址電話及標的名稱,連同現金或郵政匯票裝封並寄至高雄市郵局第350號信箱請自行考量郵寄往返作業時間,親領者至本局秘書室洽領。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1、郵購:新台幣 100元,本市附回郵票150元、外縣市附回郵票200元;2、面購:新台幣 100元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及截止日期]標函應於規定截標期限前,郵遞寄達高雄郵局第350號信箱或專人送達本局政風室(以實際收件時間為憑),逾時均無效 [其他] 1、截標、開標日期之當日因故停止辦公者,原訂截標期限依序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 2、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7年10月8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義。 3、公告內容與投標須知不符或有任何疑義,以投標須知為準,其他事項詳投標須知規定。 4、受理檢舉單位名稱、地址及電話傳真: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2樓。)檢舉電話:(07)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E-mail:eth@kcg.gov.tw。 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政風室:(地址:高雄市四維三路2號6樓)、電話:(07)3373543、傳真:(07)3315150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申訴受理單位
尚未設定申訴受理單位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自公告日107年10月5日起至10月12日截標期限前,郵寄者另紙書寫個人姓名住址電話及標的名稱,連同現金或郵政匯票裝封並寄至高雄市郵局第350號信箱請自行考量郵寄往返作業時間,親領者至本局秘書室洽領。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郵購:新台幣 100元,本市附回郵票150元、外縣市附回郵票200元;2、面購:新台幣 100元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及截止日期
標函應於規定截標期限前,郵遞寄達高雄郵局第350號信箱或專人送達本局政風室(以實際收件時間為憑),逾時均無效
其他
1、截標、開標日期之當日因故停止辦公者,原訂截標期限依序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 2、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7年10月8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義。 3、公告內容與投標須知不符或有任何疑義,以投標須知為準,其他事項詳投標須知規定。 4、受理檢舉單位名稱、地址及電話傳真: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2樓。)檢舉電話:(07)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E-mail:eth@kcg.gov.tw。 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政風室:(地址:高雄市四維三路2號6樓)、電話:(07)3373543、傳真:(07)3315150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申訴受理單位 尚未設定申訴受理單位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 返回 ::: ::: 免費系統客服電話:0800-080-512 工程會電話:(02)87897500 政府電子採購網 版權所有 © 2021 系統客服傳真:02-33229691 工程會地址:110207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87897548 歡迎本區第 384005688 位訪客(至098/12/31累計76003935人次) 緊急聯絡電話:(07)2280795 傳真:(02)87897554 聯絡我們 著作權聲明 無障礙聲明 安全保護聲明 個人隱私聲明 停機紀錄 支援瀏覽器版本為Edge,及Firefox及Chrome瀏覽器解析度1280 X 960 台灣時間為10點37分
截標時間
107/10/12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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