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107007 已決標公告

107年度五甲國宅社區公共設施清潔管理

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決標日:106/12/06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安心實業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5,910,912
原始預算
$ 6,470,588
底價金額
$ 5,953,200
決標折數
99.29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機關代碼 3.97.36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74 - 建築物清潔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住宅發展處第四課 李育昇
聯絡電話 (07)3368333#2672
機關代碼 3.97.36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機關地址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二號六樓
聯絡人 住宅發展處第四課 李育昇
聯絡電話 (07)3368333#2672
傳真號碼 (07)3315197
電子郵件信箱 s5380099@k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2/0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元
總計 41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二號六樓本局秘書室洽購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郵購:新台幣100元,本市附回郵票180元、外縣市附回郵票200元;2、面購:新台幣100 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2/15 17:00
開標時間 106/12/18 10:00
開標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二號六樓第一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30萬元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7/01/19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寄達高雄郵局第350號信箱或本局政風室或專人送達本局政風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07年1月1日至107年12月31日止(詳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經政府登記之清潔管理服務業、公寓大廈管理服務業、建築物清潔服務業或廢棄物清除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自公告日106年12月6日起至106年12月15日截標期限前,郵購者另紙書寫個人姓名住址電話及標的名稱,連同現金或郵政匯票裝封並寄至高雄市郵局第350號信箱請自行考量郵寄往返作業時間,面購者至本局秘書室洽購。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及截止日期 標函應於規定截標期限前,郵遞寄達高雄郵局第350號信箱或專人送達本局政風室(以實際收件時間為憑),逾時均無效
其他 1、截標、開標日期之當日因故停止辦公者,原訂截標期限依序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 2、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6年12月13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義。 3、公告內容與投標須知不符或有任何疑義,以投標須知為準,其他事項詳投標須知規定。 4、受理檢舉單位名稱、地址及電話傳真: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3路2號2樓。)檢舉電話:(07)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E-mail:eth@kcg.gov.tw。 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政風室:(地址:高雄市四維3路2號6樓)、電話:(07)3373543、傳真:(07)3315150 5、本勞務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決標訂約。若預算未獲通過,本局得終止契約,廠商應無條件配合辦理結算或刪減部分預算,其契約金額辦理減帳,廠商不得提出任何補償或賠償要求。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2/15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7.36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住宅發展處第四課 李育昇
聯絡電話
(07)3368333#2672
機關代碼
3.97.36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機關地址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二號六樓
聯絡人
住宅發展處第四課 李育昇
聯絡電話
(07)3368333#2672
傳真號碼
(07)3315197
電子郵件信箱
s5380099@k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2/0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元
總計
41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二號六樓本局秘書室洽購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郵購:新台幣100元,本市附回郵票180元、外縣市附回郵票200元;2、面購:新台幣100 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2/15 17:00
開標時間
106/12/18 10:00
開標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二號六樓第一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30萬元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7/01/19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寄達高雄郵局第350號信箱或本局政風室或專人送達本局政風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07年1月1日至107年12月31日止(詳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經政府登記之清潔管理服務業、公寓大廈管理服務業、建築物清潔服務業或廢棄物清除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自公告日106年12月6日起至106年12月15日截標期限前,郵購者另紙書寫個人姓名住址電話及標的名稱,連同現金或郵政匯票裝封並寄至高雄市郵局第350號信箱請自行考量郵寄往返作業時間,面購者至本局秘書室洽購。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及截止日期
標函應於規定截標期限前,郵遞寄達高雄郵局第350號信箱或專人送達本局政風室(以實際收件時間為憑),逾時均無效
其他
1、截標、開標日期之當日因故停止辦公者,原訂截標期限依序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 2、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6年12月13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義。 3、公告內容與投標須知不符或有任何疑義,以投標須知為準,其他事項詳投標須知規定。 4、受理檢舉單位名稱、地址及電話傳真: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3路2號2樓。)檢舉電話:(07)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E-mail:eth@kcg.gov.tw。 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政風室:(地址:高雄市四維3路2號6樓)、電話:(07)3373543、傳真:(07)3315150 5、本勞務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決標訂約。若預算未獲通過,本局得終止契約,廠商應無條件配合辦理結算或刪減部分預算,其契約金額辦理減帳,廠商不得提出任何補償或賠償要求。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2/15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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