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107001 已決標公告

107年度辦公廳舍清潔維護工作

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決標日:106/11/30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宇捷清潔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57,835
原始預算
$ 330,120
底價金額
$ 307,892
決標折數
83.74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機關代碼 3.97.36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秘書室 陳力甄
聯絡電話 (07)3368333#2657
機關代碼 3.97.36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機關地址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二號六樓
聯絡人 秘書室 陳力甄
聯絡電話 (07)3368333#2657
傳真號碼 (07)3315080
電子郵件信箱 u9033009@k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1/3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元
總計 41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二號六樓本局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郵購、面購:每份新台幣100元(郵購者請附回郵郵資,本市請附180元、外縣市請附2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2/04 17:00
開標時間 106/12/05 10:00
開標地點 本局第一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寄達高雄郵局第350號信箱或本局政風室或專人送達本局政風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07年1月1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經政府立案之清潔打掃服務業者或得提供本勞務之自然人。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郵購者應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時間期限前,另紙書寫「個人姓名」、住址、電話及標的名稱,連同現金或郵政匯票裝封並以郵遞寄高雄市郵局第350號信箱(郵購者請附回郵郵資,本市180元、外縣市200元)。2、面購者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時間期限前,逕至本局秘書室洽購。3、以上二項領取招標文件之截止日倘遇因故停止辦公,分別依原訂截止日期,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時間(本局不另通知)。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_2 郵購及親領者每份新台幣100元,得以現金或郵政匯票支付;電子領標依系統規定付款。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及截止日期 標函應於規定截標期限前,郵遞寄達高雄郵局第350號信箱或專人送達本局政風室(以實際收件時間為憑),逾時均無效
其他 1、截標、開標日期之當日因故停止辦公者,原訂截標期限依序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 2、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公告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內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 3、其他事項詳投標須知等招標文件規定。投標前請詳閱招標文件。 4、受理檢舉單位名稱、地址及電話傳真: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3路2號2樓。)檢舉電話:(07)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E-mail:eth@kcg.gov.tw。 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政風室:(地址:高雄市四維3路2號6樓)、電話:(07)3373543、傳真:(07)3315150 5、本案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1項第3款規定「..以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本案屆時若未能取得3家廠商書面報價,依該辦法第3條規定「於辦理第1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者,得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改採限制性招標。………」,故本案若僅1家廠商投標時,當場改採議價方式辦理。 6、本案法定預算尚在議會審議,因應業務需要先辦理決標訂約,倘遇預算刪除或刪減時,本局得終止契約或縮短契約期間,廠商應予接受並不得要求賠償或補償。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2/04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7.36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秘書室 陳力甄
聯絡電話
(07)3368333#2657
機關代碼
3.97.36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機關地址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二號六樓
聯絡人
秘書室 陳力甄
聯絡電話
(07)3368333#2657
傳真號碼
(07)3315080
電子郵件信箱
u9033009@k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1/3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元
總計
41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二號六樓本局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郵購、面購:每份新台幣100元(郵購者請附回郵郵資,本市請附180元、外縣市請附2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2/04 17:00
開標時間
106/12/05 10:00
開標地點
本局第一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寄達高雄郵局第350號信箱或本局政風室或專人送達本局政風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07年1月1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經政府立案之清潔打掃服務業者或得提供本勞務之自然人。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郵購者應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時間期限前,另紙書寫「個人姓名」、住址、電話及標的名稱,連同現金或郵政匯票裝封並以郵遞寄高雄市郵局第350號信箱(郵購者請附回郵郵資,本市180元、外縣市200元)。2、面購者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時間期限前,逕至本局秘書室洽購。3、以上二項領取招標文件之截止日倘遇因故停止辦公,分別依原訂截止日期,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時間(本局不另通知)。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_2
郵購及親領者每份新台幣100元,得以現金或郵政匯票支付;電子領標依系統規定付款。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及截止日期
標函應於規定截標期限前,郵遞寄達高雄郵局第350號信箱或專人送達本局政風室(以實際收件時間為憑),逾時均無效
其他
1、截標、開標日期之當日因故停止辦公者,原訂截標期限依序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 2、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公告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內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 3、其他事項詳投標須知等招標文件規定。投標前請詳閱招標文件。 4、受理檢舉單位名稱、地址及電話傳真: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3路2號2樓。)檢舉電話:(07)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E-mail:eth@kcg.gov.tw。 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政風室:(地址:高雄市四維3路2號6樓)、電話:(07)3373543、傳真:(07)3315150 5、本案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1項第3款規定「..以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本案屆時若未能取得3家廠商書面報價,依該辦法第3條規定「於辦理第1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者,得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改採限制性招標。………」,故本案若僅1家廠商投標時,當場改採議價方式辦理。 6、本案法定預算尚在議會審議,因應業務需要先辦理決標訂約,倘遇預算刪除或刪減時,本局得終止契約或縮短契約期間,廠商應予接受並不得要求賠償或補償。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2/04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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