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frankshi@kcg.gov.tw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擴充項目:第一期工程範圍(旗山糖廠服務區及本局指定之2棟既有建物,詳附件計畫書開發構想。)之工程細部設計及施工期監造作業。工程細部設計金額以新台幣2千萬元以內為原則。
(二)擴充金額:採建造百分比法計價,另行議價後簽訂新契約,惟不逾新台幣120萬元。
(三)擴充期間:第一期工程範圍基本設計核定發文日起至工程完工驗收,完成結算。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二號六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郵購:新台幣100元,本市附回郵票150元、外縣市附回郵票200元;2.面購:新台幣100元
開標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二號六樓第一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遞寄達高雄郵局第350號信箱或專人送達本局政風室
履約期限
自簽約日起至履約事項驗收合格、完成結算且無待解決事項止。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自公告日106年1月13日起至106年2月7日截標期限前,郵購者另紙書寫個人姓名住址電話及標的名稱,連同現金或郵政匯票裝封並寄至高雄市郵局第350號信箱請自行考量郵寄往返作業時間,面購者至本局秘書室洽購。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及截止日期
標函應於規定截標期限前,郵遞寄達高雄郵局第350號信箱或專人送達本局政風室(以實際收件時間為憑),逾時均無效。
其他
1、截標、開標日期之當日因故停止辦公者,原訂截標期限依序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
2、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6年1月23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義。
3、公告內容與投標須知不符或有任何疑義,以投標須知為準,其他事項詳投標須知規定。
4、受理檢舉單位名稱、地址及電話傳真: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3路2號2樓。)檢舉電話:(07)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E-mail:eth@kcg.gov.tw。
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政風室:(地址:高雄市四維3路2號6樓)、電話:(07)3373543、傳真:(07)3315150
5、本預算金額含5%營業稅。
6、本次更動內容如下:
本次更動「投標須知」及「招標公告」,其餘招標文件內容皆無變更,將截標時間延長至106年2月7日下午5時止,並訂於106年2月8日上午10時召開資格審查會。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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