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110005 已決標公告

111年度新客家文化園區(含文物館)植栽綠美化及清潔維護勞務採購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富綠光企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296,445
原始預算
$ 3,30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99.89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
機關代碼 3.97.35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劉正斌
聯絡電話 (07)3165666#57
機關代碼 3.97.35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807高雄市三民區同盟二路217號
聯絡人 劉正斌
聯絡電話 (07)3165666#57
傳真號碼 (07)3165366
電子郵件信箱 jengbin@k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0/11/23
原公告日 110/11/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0/12/02 09:00
開標時間 110/12/02 10:00
開標地點 807高雄市三民區同盟二路217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65000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開標業務推行所需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有利標案履約執行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7高雄市三民區同盟二路217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1年1月1日至111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合法登記或立案之專業廠商(具園藝業、景觀工程、清潔等營業項目有關者)或服務項目與本採購標的有關者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各項情形之合法廠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投標廠商需檢附: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影本。 2、廠商納稅證明(營業稅或所得稅): 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 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廠商聲明書正本〈應依式填寫,並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 4、切結書1、2。 5、廠商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並符合下列規定: (1)、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2)、票據交換所或其委託金融機構出具之第一類或第二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 (3)、查覆單上應載明之內容如下: (1)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機構。 (2)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 (3)資料查詢日期。 (4)廠商統一編號及名稱。 (4)、查覆單如經塗改或未經查覆單位蓋章者無效。 6、服務建議書:8份 7、押標金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 檢舉電話:07-3373672、080-025025;檢舉信箱:高雄郵政第2299 號信箱;檢舉傳真機:07-3313655;檢舉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 三路2號2樓。 *修正05.單價分析明細表內部分資料缺漏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12/02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7.35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劉正斌
聯絡電話
(07)3165666#57
機關代碼
3.97.35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807高雄市三民區同盟二路217號
聯絡人
劉正斌
聯絡電話
(07)3165666#57
傳真號碼
(07)3165366
電子郵件信箱
jengbin@k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0/11/23
原公告日
110/11/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0/12/02 09:00
開標時間
110/12/02 10:00
開標地點
807高雄市三民區同盟二路217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65000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開標業務推行所需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有利標案履約執行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7高雄市三民區同盟二路217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1年1月1日至111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合法登記或立案之專業廠商(具園藝業、景觀工程、清潔等營業項目有關者)或服務項目與本採購標的有關者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各項情形之合法廠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投標廠商需檢附: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影本。 2、廠商納稅證明(營業稅或所得稅): 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 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廠商聲明書正本〈應依式填寫,並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 4、切結書1、2。 5、廠商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並符合下列規定: (1)、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2)、票據交換所或其委託金融機構出具之第一類或第二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 (3)、查覆單上應載明之內容如下: (1)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機構。 (2)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 (3)資料查詢日期。 (4)廠商統一編號及名稱。 (4)、查覆單如經塗改或未經查覆單位蓋章者無效。 6、服務建議書:8份 7、押標金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 檢舉電話:07-3373672、080-025025;檢舉信箱:高雄郵政第2299 號信箱;檢舉傳真機:07-3313655;檢舉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 三路2號2樓。 *修正05.單價分析明細表內部分資料缺漏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12/02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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