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106002 已決標公告

鍾理和文學散步道工程規劃設計暨監造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水牛建築師事務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140,000
原始預算
$ 1,14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
機關代碼 3.97.35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劉正斌
聯絡電話 (07)3165666#57
機關代碼 3.97.35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807高雄市三民區同盟二路217號
聯絡人 劉正斌
聯絡電話 (07)3165666#57
傳真號碼 (07)3165366
電子郵件信箱 jengbin@k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14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6/2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7/11 09:00
開標時間 106/07/11 10:00
開標地點 807高雄市三民區同盟二路217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7高雄市三民區同盟二路217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工程完工驗收合格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依法登記開業之建築師事務所及依法登記開業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之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投標廠商應檢附: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1.依法登記開業之建築師事務所,涉專業技師簽證業務者,應有專業技師協同,並須持下列有效之證件: (1)建築師開業證書。 (2)當年度建築師公會會員證明文件。 2.依法登記開業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頒布各科技師執業範圍規定涉專業技師簽證業務,或建築法規規定須由建築師簽證之業務者,應有專業技師或建築師協同,並須持有下列之有效證件: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或「技術顧問機構登記證」。 (2)當年度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二)廠商納稅證明(營業稅或所得稅): 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 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依政府機關組織法律組成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依法令免申請核發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承攬或營業手冊、繳納證明文件或加入商業團體者,參加投標時,得免繳驗該等證明文件。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應依式填寫,並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 (四)著作權權利移轉同意書。 (五)切結書1、2。 (六)服務建議書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 檢舉電話:07-3373672、080-025025;檢舉信箱:高雄郵政第2299號信箱;檢舉傳真機:07-3313655;檢舉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2樓。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7/11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7.35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劉正斌
聯絡電話
(07)3165666#57
機關代碼
3.97.35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807高雄市三民區同盟二路217號
聯絡人
劉正斌
聯絡電話
(07)3165666#57
傳真號碼
(07)3165366
電子郵件信箱
jengbin@k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14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6/2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7/11 09:00
開標時間
106/07/11 10:00
開標地點
807高雄市三民區同盟二路217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7高雄市三民區同盟二路217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工程完工驗收合格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依法登記開業之建築師事務所及依法登記開業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之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投標廠商應檢附: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1.依法登記開業之建築師事務所,涉專業技師簽證業務者,應有專業技師協同,並須持下列有效之證件: (1)建築師開業證書。 (2)當年度建築師公會會員證明文件。 2.依法登記開業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頒布各科技師執業範圍規定涉專業技師簽證業務,或建築法規規定須由建築師簽證之業務者,應有專業技師或建築師協同,並須持有下列之有效證件: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或「技術顧問機構登記證」。 (2)當年度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二)廠商納稅證明(營業稅或所得稅): 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 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依政府機關組織法律組成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依法令免申請核發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承攬或營業手冊、繳納證明文件或加入商業團體者,參加投標時,得免繳驗該等證明文件。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應依式填寫,並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 (四)著作權權利移轉同意書。 (五)切結書1、2。 (六)服務建議書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 檢舉電話:07-3373672、080-025025;檢舉信箱:高雄郵政第2299號信箱;檢舉傳真機:07-3313655;檢舉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2樓。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7/11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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