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113003 已決標公告

「高雄市伯公遍路調查研究」勞務採購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財團法人台灣地理資訊中心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470,000
原始預算
$ 1,47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
機關代碼 3.97.35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6 - 娛樂,文化,體育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陳茗莉
聯絡電話 (07)3165666#47
機關代碼 3.97.35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
機關地址 807高雄市三民區同盟二路217號
聯絡人 陳茗莉
聯絡電話 (07)3165666#47
傳真號碼 (07)3165366
電子郵件信箱 annychen3810@k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3/02/23
原公告日 113/02/1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3/02/26 17:00
開標時間 113/02/26 17:30
開標地點 807高雄市三民區同盟二路217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7高雄市三民區同盟二路217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113年10月30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採購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投標廠商應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政府登記合格之建築師事務所、土木技師事務所、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顧問公司,或建築都市計畫、客家文化、社區營造、文化資產、農村規劃及古蹟維護等學術研究機構、公會、學會、協會、財團法人、公益性社團法人均可。前述單位均應具備合格證件,無不良紀錄者(詳採購法第103條規定)。 2、營業項目與本採購標的有關者。 l、合法設立或登記之證明文件影本。 (1)公立學校得以該校函授權其系所投標代替設立證明。 (2)營利事業組織得檢附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惟營利事業登記證因已停止使用,非屬設立或登記之證明文件,請勿逕以該文件投標。(依工程會函釋,所謂「公司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公司登記之核准函、或公司登記表、或列印「 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之公司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公司基本資料」均屬之;而「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商業登記之核准函、或商業登記抄本、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之商業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商業登記基本資料」均屬之。) (3)公會、學會、協會、財團法人、公益性社團法人:法人登記證書、捐助章程、主管機關核准設立立案之登記資料。 (4)建築師(或技師)事務所:開業證書(或技師執業執照)、公會會員證。 2、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或免稅證明乙份(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非屬公司組織者得免繳驗。 3、投標廠商聲明書(請依規定格式填妥並用印,另非屬中小企業之投標廠商請一併註明得標後預計分包予中小企業之項目及金額)。 4、服務建議書一式8份(其中廠商所投服務建議書之報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服務建議書之格式、完整性、內容、份數等,均納入評選計分之考量,但不作為資格審查之依據)。 5、切結書1、2 6、著作權授權同意書。 113.02.23更正公告 勞務契約第8頁 第七條 履約期限 ■廠商應應於自決標日起至113年10月30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原契約未勾選到前面方塊) 請再留意開標及截標時間有所調整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7.35
聯絡人
陳茗莉
聯絡電話
(07)3165666#47
機關代碼
3.97.35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
機關地址
807高雄市三民區同盟二路217號
聯絡人
陳茗莉
聯絡電話
(07)3165666#47
傳真號碼
(07)3165366
電子郵件信箱
annychen3810@k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3/02/23
原公告日
113/02/1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3/02/26 17:00
開標時間
113/02/26 17:30
開標地點
807高雄市三民區同盟二路217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7高雄市三民區同盟二路217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113年10月30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採購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投標廠商應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政府登記合格之建築師事務所、土木技師事務所、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顧問公司,或建築都市計畫、客家文化、社區營造、文化資產、農村規劃及古蹟維護等學術研究機構、公會、學會、協會、財團法人、公益性社團法人均可。前述單位均應具備合格證件,無不良紀錄者(詳採購法第103條規定)。 2、營業項目與本採購標的有關者。 l、合法設立或登記之證明文件影本。 (1)公立學校得以該校函授權其系所投標代替設立證明。 (2)營利事業組織得檢附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惟營利事業登記證因已停止使用,非屬設立或登記之證明文件,請勿逕以該文件投標。(依工程會函釋,所謂「公司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公司登記之核准函、或公司登記表、或列印「 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之公司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公司基本資料」均屬之;而「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商業登記之核准函、或商業登記抄本、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之商業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商業登記基本資料」均屬之。) (3)公會、學會、協會、財團法人、公益性社團法人:法人登記證書、捐助章程、主管機關核准設立立案之登記資料。 (4)建築師(或技師)事務所:開業證書(或技師執業執照)、公會會員證。 2、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或免稅證明乙份(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非屬公司組織者得免繳驗。 3、投標廠商聲明書(請依規定格式填妥並用印,另非屬中小企業之投標廠商請一併註明得標後預計分包予中小企業之項目及金額)。 4、服務建議書一式8份(其中廠商所投服務建議書之報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服務建議書之格式、完整性、內容、份數等,均納入評選計分之考量,但不作為資格審查之依據)。 5、切結書1、2 6、著作權授權同意書。 113.02.23更正公告 勞務契約第8頁 第七條 履約期限 ■廠商應應於自決標日起至113年10月30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原契約未勾選到前面方塊) 請再留意開標及截標時間有所調整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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