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3279 已決標公告

駁二蓬萊倉庫群建物硬體改善工程(統包)

高雄市政府文化局 決標日:113/12/02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林志峯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3,090,088
原始預算
$ 13,925,625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94.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文化局
機關代碼 3.97.33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25 - 公共娛樂建築工程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黃宏成
聯絡電話 (07)5214899#511
機關代碼 3.97.33
單位名稱 駁二營運中心
機關地址 802高雄市苓雅區五福一路67號
聯絡人 黃宏成
聯絡電話 (07)5214899#511
傳真號碼 (07)5214840
電子郵件信箱 morphline1234567@gmail.com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不含水管、電氣工程,或係已與水管、電氣工程分開招標之建築工程(建築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3/12/02
原公告日 113/11/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為改善駁二蓬萊鐵道故事館硬建築硬體狀況,進行更換倉庫舊有水泥瓦屋頂與進行木屋架系統結構補強、磚造建築外牆修繕等專業工項,又因館舍內規畫有特色展區與亞洲最大鐵道HO軌立體模型,需謹慎考量室裝陳設之施工防護、防雨措施,亦需配合館舍展演檔期於工期內完成。期能透過本案進行倉庫結構補強、整理外觀紋理,提供安全的展覽遊憩空間。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高雄市政府文化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3/12/04 17:00
開標時間 113/12/05 10:00
開標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五福一路67號(本局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800000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3/12/3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五福一路67號(本局政風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 工程之設計應於機關通知起40日內完成,並提送機關審查,機關審查時程為10日。 2. 工程之施工應於機關通知起起 7 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_90_日內全部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為經政府立案之合法納稅廠商,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不良情形者,得共同投標或單獨投標,資格業別如下: 1.異業共同投標:廠商得以異業組合方式共同投標(組合家數最多以2家為限),惟其成員資格應分別具有:(1)建築師、技師事務所、景觀、室內設計業(I503010)或工程技術顧問公司,資格符合其一。(2)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E101011),資格符合其一。※註:共同投標者,須提出具備規劃設計、施工之公司設立、商業登記或相關證明文件,每一成員之基本資格須符合前述業別,整合後須符合2項資格,不允許同業共同投標,並共同檢附所有成員資格文件(詳下列規定)。如有成員不符合基本資格者,將列為不合格標。2.單獨投標:廠商單獨投標者,必須符合統包實施辦法第4條第1項第1款規定為負責細部設計及施工之廠商,且同時符合前款營業項目及規定者,方得單獨投標。單獨投標廠商應符合之資格(全部或部分),不得以分包廠商就其分包部分所具有者代之。※註:單獨投標者,須提出具備規劃設計、施工之公司設立、商業登記或相關證明文件,未檢附者視為不合格標。另,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E101011):須檢附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書、工程技術顧問公司:須檢附主管機關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建築師事務所: (1)負責人建築師證書。 (2)開業證書(有效期執業執照)。 (3)建築師同業公會當年度有效期公會會員證明。 ※技師事務所: (1)負責人技師證書。 (2)開業證書(有效期執業執照)。 (3)技師同業公會當年度有效期公會會員證明。 ※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1)技師證書。 (2)有效期限內之技師執業執照 (技師執業執照所載之執業機構須與技術顧問機構登記證相符)。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其他:附加說明 更正公告內容(依政府採購公告及公報發行辦法第12條): 一、案號: 113279 二、機關名稱、地址、聯絡人及聯絡電話: 高雄市政府文化局、高雄市鹽埕區大勇路11號3樓、黃先生07-5214899#511 三、標的名稱: 駁二蓬萊倉庫群建物硬體改善工程(統包) 四、變更或補充文件及必要之釋疑文件領取方式:https://web.pcc.gov.tw/pis/ 五、原刊登採購公報日期: 113年11月28日 六、變更、補充、釋疑事項或其摘要 1.原投標須知-六十四點-(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4.其他應繳文件-第(3)點內容:「投標標價清單(含工程標單(兼切結書)、工程清單)正本,共同投標者為每一成員分別出具。」修正與投標須知58點一致為「投標標價清單(含工程標單(兼切結書)、工程清單)正本。標價以工程標單(兼切結書)之中文大寫總價為準,並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共同投標者為代表廠商及代表人印章)【※廠商投標文件內記載金額之文字與數字不符時,以文字為準;文字標示有不符時,以較低者為準】。」,其餘不變。 2.本案原訂截止日113年12月2日17:00,延至113年12月4日17:00,原訂開標日亦順延至113年12月5日10時00分。 3.本案投標須知已變更,需重新下載招標文件。 4.允許更正公告刊登日以前已投標或已將投標文件交郵遞之廠商,撤回更正有關之內容。 公告事項 壹、案號:113279 貳、標的名稱:駁二蓬萊倉庫群建物硬體改善工程(統包) 參、領標方式:電子領標:http://web.pcc.gov.tw/ 肆、收受投標文件: 一、投標廠商應將標案密封,於截止收件期限前寄達或親自送達:本局政風室(高雄市苓雅區五福一路六十七號),逾時無效。 二、外標封請書寫標的名稱、投標廠商、統一編號、地址、連絡電話。 三、請投標廠商自行預估寄達(送達)時間。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800025025、電子信箱eth@kcg.gov.tw、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3路2號2樓 陸、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若遇颱風等災變,爰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及「因應颱風等災變部分地區停止上班,各機關招標公告之截止收件日 (以下簡稱截標日)或開標日是否延期處理原則」規定。本局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標時間、開標時間及地點辦理。 陸、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若遇颱風等災變,爰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及「因應颱風等災變部分地區停止上班,各機關招標公告之截止收件日 (以下簡稱截標日)或開標日是否延期處理原則」規定。本局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標時間、開標時間及地點辦理。
受理單位: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7.33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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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宏成
聯絡電話
(07)5214899#511
機關代碼
3.97.33
單位名稱
駁二營運中心
機關地址
802高雄市苓雅區五福一路67號
聯絡人
黃宏成
聯絡電話
(07)5214899#511
傳真號碼
(07)5214840
電子郵件信箱
morphline1234567@gmail.com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不含水管、電氣工程,或係已與水管、電氣工程分開招標之建築工程(建築標)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3/12/02
原公告日
113/11/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為改善駁二蓬萊鐵道故事館硬建築硬體狀況,進行更換倉庫舊有水泥瓦屋頂與進行木屋架系統結構補強、磚造建築外牆修繕等專業工項,又因館舍內規畫有特色展區與亞洲最大鐵道HO軌立體模型,需謹慎考量室裝陳設之施工防護、防雨措施,亦需配合館舍展演檔期於工期內完成。期能透過本案進行倉庫結構補強、整理外觀紋理,提供安全的展覽遊憩空間。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高雄市政府文化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3/12/04 17:00
開標時間
113/12/05 10:00
開標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五福一路67號(本局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800000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3/12/3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五福一路67號(本局政風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 工程之設計應於機關通知起40日內完成,並提送機關審查,機關審查時程為10日。 2. 工程之施工應於機關通知起起 7 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_90_日內全部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為經政府立案之合法納稅廠商,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不良情形者,得共同投標或單獨投標,資格業別如下: 1.異業共同投標:廠商得以異業組合方式共同投標(組合家數最多以2家為限),惟其成員資格應分別具有:(1)建築師、技師事務所、景觀、室內設計業(I503010)或工程技術顧問公司,資格符合其一。(2)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E101011),資格符合其一。※註:共同投標者,須提出具備規劃設計、施工之公司設立、商業登記或相關證明文件,每一成員之基本資格須符合前述業別,整合後須符合2項資格,不允許同業共同投標,並共同檢附所有成員資格文件(詳下列規定)。如有成員不符合基本資格者,將列為不合格標。2.單獨投標:廠商單獨投標者,必須符合統包實施辦法第4條第1項第1款規定為負責細部設計及施工之廠商,且同時符合前款營業項目及規定者,方得單獨投標。單獨投標廠商應符合之資格(全部或部分),不得以分包廠商就其分包部分所具有者代之。※註:單獨投標者,須提出具備規劃設計、施工之公司設立、商業登記或相關證明文件,未檢附者視為不合格標。另,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E101011):須檢附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書、工程技術顧問公司:須檢附主管機關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建築師事務所: (1)負責人建築師證書。 (2)開業證書(有效期執業執照)。 (3)建築師同業公會當年度有效期公會會員證明。 ※技師事務所: (1)負責人技師證書。 (2)開業證書(有效期執業執照)。 (3)技師同業公會當年度有效期公會會員證明。 ※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1)技師證書。 (2)有效期限內之技師執業執照 (技師執業執照所載之執業機構須與技術顧問機構登記證相符)。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其他:附加說明
更正公告內容(依政府採購公告及公報發行辦法第12條): 一、案號: 113279 二、機關名稱、地址、聯絡人及聯絡電話: 高雄市政府文化局、高雄市鹽埕區大勇路11號3樓、黃先生07-5214899#511 三、標的名稱: 駁二蓬萊倉庫群建物硬體改善工程(統包) 四、變更或補充文件及必要之釋疑文件領取方式:https://web.pcc.gov.tw/pis/ 五、原刊登採購公報日期: 113年11月28日 六、變更、補充、釋疑事項或其摘要 1.原投標須知-六十四點-(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4.其他應繳文件-第(3)點內容:「投標標價清單(含工程標單(兼切結書)、工程清單)正本,共同投標者為每一成員分別出具。」修正與投標須知58點一致為「投標標價清單(含工程標單(兼切結書)、工程清單)正本。標價以工程標單(兼切結書)之中文大寫總價為準,並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共同投標者為代表廠商及代表人印章)【※廠商投標文件內記載金額之文字與數字不符時,以文字為準;文字標示有不符時,以較低者為準】。」,其餘不變。 2.本案原訂截止日113年12月2日17:00,延至113年12月4日17:00,原訂開標日亦順延至113年12月5日10時00分。 3.本案投標須知已變更,需重新下載招標文件。 4.允許更正公告刊登日以前已投標或已將投標文件交郵遞之廠商,撤回更正有關之內容。 公告事項 壹、案號:113279 貳、標的名稱:駁二蓬萊倉庫群建物硬體改善工程(統包) 參、領標方式:電子領標:http://web.pcc.gov.tw/ 肆、收受投標文件: 一、投標廠商應將標案密封,於截止收件期限前寄達或親自送達:本局政風室(高雄市苓雅區五福一路六十七號),逾時無效。 二、外標封請書寫標的名稱、投標廠商、統一編號、地址、連絡電話。 三、請投標廠商自行預估寄達(送達)時間。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800025025、電子信箱eth@kcg.gov.tw、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3路2號2樓 陸、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若遇颱風等災變,爰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及「因應颱風等災變部分地區停止上班,各機關招標公告之截止收件日 (以下簡稱截標日)或開標日是否延期處理原則」規定。本局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標時間、開標時間及地點辦理。 陸、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若遇颱風等災變,爰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及「因應颱風等災變部分地區停止上班,各機關招標公告之截止收件日 (以下簡稱截標日)或開標日是否延期處理原則」規定。本局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標時間、開標時間及地點辦理。
受理單位: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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