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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1.依據整體園區各場域屬性,制定分區亮度分級及設計準則,針對湖畔、廣場、水道、步道、綠廊、建物營造適宜之光環境。
2.以智能科技優化園區光環境,導入網路聯控機能及智慧管理機制,提升園區夜間自明性及管理便利性。
3.透過主體建築照明優化,形塑光環境營造的重要地標。
4.結合美術館活動需求提供展演規劃,作為夜間美術館的必訪看點。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五福一路67號(本局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五福一路67號(本局政風室)
履約期限
113年8月15日至114年12月31日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基本資格:經政府立案之合法納稅廠商,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不良情形者,得共同投標或單獨投標,資格業別如下:
1.異業共同投標:
廠商得以異業組合方式共同投標(組合家數最多以3家為限),惟每一成員應分別具有以下資格之一,並分別出具資格文件:
(1)建築師、技師事務所或工程顧問公司。
(2)照明設備安裝工程業(E603090)。
(3)照明設備製造業(CC01040)。
(4)乙級以上電器承裝業(E601010)。
※註:共同投標者,須提出具備規劃設計、施工之公司設立、商業登記或相關證明文件,每一成員之基本資格須符合前述業別,不允許同業共同投標,並共同檢附所有成員資格文件(詳下列規定)。如有成員不符合基本資格者,將列為不合格標。
2.單獨投標:
廠商單獨投標者,必須符合統包實施辦法第4條第1項第1款規定為負責細部設計及施工之廠商,且同時符合前款營業項目及規定者,方得單獨投標。單獨投標廠商應符合之資格(全部或部分),不得以分包廠商就其分包部分所具有者代之。
※註:單獨投標者,須提出具備規劃設計、施工之公司設立、商業登記或相關證明文件,未檢附者視為不合格標。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1.建築師事務所:
(1)負責人建築師證書。
(2)開業證書(有效期執業執照)。
2.技師事務所:
(1)負責人技師證書。
(2)開業證書(有效期執業執照)。
3.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1) 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2) 技師證書。
(3) 有效期限內技師執業執照 (技師執業執照所載之執業機構須與技術顧問機構登記證相符)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附加說明
公告事項
壹、案號:113094
貳、標的名稱:高雄市立美術館園區光美學環境營造計畫統包工程
參、領標方式:電子領標:http://web.pcc.gov.tw/
肆、收受投標文件:
一、投標廠商應將標案密封,於截止收件期限前寄達或親自送達:本局政風室(高雄市苓雅區五福一路六十七號),逾時無效。
二、外標封請書寫標的名稱、投標廠商、統一編號、地址、連絡電話。
三、請投標廠商自行預估寄達(送達)時間。
伍、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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