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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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五福一路67號(本局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五福一路67號(本局政風室)
履約期限
應於機關通知日起 5 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 130 日內竣工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凡政府主管機關登記合格之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E101011)且非屬拒絕往來廠商。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E101011)登記證書及當年度公會會員證明。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其他:附加說明
更正公告內容(依政府採購公告及公報發行辦法第12條):
一、案號:
113040
二、機關名稱、地址、聯絡人及聯絡電話:
高雄市政府文化局、高雄市苓雅區五福一路67號、曾先生、07-2225136#8933
三、標的名稱:
大勇區倉庫室內整修工程
四、變更或補充文件及必要之釋疑文件領取方式:電子領標https://web.pcc.gov.tw/pis/
五、原刊登採購公報日期:
113年3月14日
六、變更、補充、釋疑事項或其摘要
1.招標文件-「空白標單」項次:壹.五.(十一)及 (十二)名稱「產品,鋼窗,(固定式,普通窗),W1,粉體烤漆固定窗,W124*124,含玻璃、五金配件及安裝等」及「產品,鋼窗,(固定式,普通窗),W3,粉體烤漆固定窗,W180*90,含玻璃、五金配件及安裝等」更正為「產品,鋁窗,(固定式,普通窗),W1,粉體烤漆固定窗,W124*124,含玻璃、五金配件及安裝等」及「產品,鋁窗,(固定式,普通窗),W3,粉體烤漆固定窗,W180*90,含玻璃、五金配件及安裝等」以符合施工圖說(圖號A6-01)。
2. 施工圖說圖號A6-12「牆面防水規範」之外牆單液PU防水施工剖面圖刪除「仿石多彩紋理塗料」文字,以符合空白標單項次壹.二.(二).6其單價分析表內之施作項目。
3. 投標截止日順延2日至113年3月27日17時00分止,開標時間順延至113年3月28日10時00分(於本局開標室)。
4. 允許更正公告刊登日以前已投標或已將投標文件交郵遞之廠商,撤回報價或更正有關之內容。
公告事項
壹、案號:113040
貳、標的名稱:大勇區倉庫室內整修工程
參、領標方式:電子領標:http://web.pcc.gov.tw/
肆、收受投標文件:
一、投標廠商應將標案密封,於截止收件期限前寄達或親自送達:本局政風室(高雄市苓雅區五福一路六十七號),逾時無效。
二、外標封請書寫標的名稱、投標廠商、統一編號、廠址、連絡電話。
三、請投標廠商自行預估寄達(送達)時間。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800025025、電子信箱eth@kcg.gov.tw、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3路2號2樓
受理單位: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