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2127 已決標公告

高雄市市定古蹟鳳山縣城殘蹟修復暨景觀改善工程監造案

高雄市政府文化局 決標日:112/09/28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浩建築師事務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156,000
原始預算
$ 2,156,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文化局
機關代碼 3.97.33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1 - 建築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邱慧音
聯絡電話 (07)2225136#8528
機關代碼 3.97.33
單位名稱 文化資產中心
機關地址 802高雄市苓雅區五福一路67號
聯絡人 邱慧音
聯絡電話 (07)2225136#8528
傳真號碼 (07)2288988
電子郵件信箱 kaohsiung20192019@gmail.com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2/09/28
原公告日 112/09/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高雄市政府文化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2/10/03 17:00
開標時間 112/10/04 10:00
開標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五福一路67號(本局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五福一路67號(本局政風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3年2月25日至114年2月27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政府立案之建築師事務所。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1.負責人建築師證書。 2.開業證書(有效期執業執照)。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機構或受其委託查詢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
附加說明 更正公告內容(依政府採購公告及公報發行辦法第12條): 一、案號: 112127 二、機關名稱、地址、聯絡人及聯絡電話: 高雄市政府文化局、高雄市苓雅區五福一路67號、邱小姐、07-2225136#8528 三、標的名稱: 高雄市市定古蹟鳳山縣城殘蹟修復暨景觀改善工程監造案 四、變更或補充文件及必要之釋疑文件領取方式: 五、原刊登採購公報日期: 112年9月22日 六、變更、補充、釋疑事項或其摘要 1.原投標須知第64條(二)5.廠商信用證明:略以「上述證明文件亦可以政府電子採購網申請下載列印之「納稅證明」代之」,更正為「上述證明文件亦可以政府電子採購網申請下載列印無查覆單位圖章之「第一類票據信用資料」代之」 2. 延長等標期1日:本案原訂截止日112年10月02日17:00,延至112年10月3日17:00,原訂開標日亦順延至112年10月4日10時00分。 3.允許更正公告刊登日以前已投標或已將投標文件交郵遞之廠商,撤回或更正有關之內容。 公告事項 壹、案號:112127 貳、標的名稱:高雄市市定古蹟鳳山縣城殘蹟修復暨景觀改善工程監造案 參、領標方式:電子領標:http://web.pcc.gov.tw/ 肆、收受投標文件: 一、投標廠商應將標案密封,於截止收件期限前寄達或親自送達:本局政風室(高雄市苓雅區五福一路六十七號),逾時無效。 二、外標封請書寫標的名稱、投標廠商、統一編號、住址、連絡電話。 三、請投標廠商自行預估寄達(送達)時間。 四、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812高雄市小港區平和南路129號;高雄小港郵局29-112號信箱、電話:07-812291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文化局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10/03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7.33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邱慧音
聯絡電話
(07)2225136#8528
機關代碼
3.97.33
單位名稱
文化資產中心
機關地址
802高雄市苓雅區五福一路67號
聯絡人
邱慧音
聯絡電話
(07)2225136#8528
傳真號碼
(07)2288988
電子郵件信箱
kaohsiung20192019@gmail.com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2/09/28
原公告日
112/09/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高雄市政府文化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2/10/03 17:00
開標時間
112/10/04 10:00
開標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五福一路67號(本局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五福一路67號(本局政風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3年2月25日至114年2月27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政府立案之建築師事務所。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1.負責人建築師證書。 2.開業證書(有效期執業執照)。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機構或受其委託查詢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
附加說明
更正公告內容(依政府採購公告及公報發行辦法第12條): 一、案號: 112127 二、機關名稱、地址、聯絡人及聯絡電話: 高雄市政府文化局、高雄市苓雅區五福一路67號、邱小姐、07-2225136#8528 三、標的名稱: 高雄市市定古蹟鳳山縣城殘蹟修復暨景觀改善工程監造案 四、變更或補充文件及必要之釋疑文件領取方式: 五、原刊登採購公報日期: 112年9月22日 六、變更、補充、釋疑事項或其摘要 1.原投標須知第64條(二)5.廠商信用證明:略以「上述證明文件亦可以政府電子採購網申請下載列印之「納稅證明」代之」,更正為「上述證明文件亦可以政府電子採購網申請下載列印無查覆單位圖章之「第一類票據信用資料」代之」 2. 延長等標期1日:本案原訂截止日112年10月02日17:00,延至112年10月3日17:00,原訂開標日亦順延至112年10月4日10時00分。 3.允許更正公告刊登日以前已投標或已將投標文件交郵遞之廠商,撤回或更正有關之內容。 公告事項 壹、案號:112127 貳、標的名稱:高雄市市定古蹟鳳山縣城殘蹟修復暨景觀改善工程監造案 參、領標方式:電子領標:http://web.pcc.gov.tw/ 肆、收受投標文件: 一、投標廠商應將標案密封,於截止收件期限前寄達或親自送達:本局政風室(高雄市苓雅區五福一路六十七號),逾時無效。 二、外標封請書寫標的名稱、投標廠商、統一編號、住址、連絡電話。 三、請投標廠商自行預估寄達(送達)時間。 四、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812高雄市小港區平和南路129號;高雄小港郵局29-112號信箱、電話:07-812291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文化局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10/03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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