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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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不含水管、電氣工程,或係已與水管、電氣工程分開招標之建築工程(建築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五福一路67號
廠商資格摘要
凡政府主管機關登記合格之土木包工業或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且無不良紀錄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第2次更正內容:
一、補充空白標單檔案。
二、原投標截止日為109年5月8日止,順延5日至109年5月13日17時00分止,開標時間順延至109年5月14日10時00分(於本局開標室)。
三、本案招標文件變更,請已領標廠商重新下載異動檔。
四、允許更正公告刊登日以前已投標或已將投標文件交郵遞之廠商,撤回報價或更正有關之內容。
109年4月30日更正內容:
一、標單壹、一、(一)、4項目:坑內木板保護(厚1.5公分以上)之單價分析細項木板(厚1.2公分以上),因誤植厚度1.2公分應修正為1.5公分。
二、投標截止日順延1日至109年5月8日17時00分止,開標時間順延至109年5月11日10時00分(於本局開標室)。
三、本案招標文件變更,請已領標廠商重新下載異動檔。
四、允許更正公告刊登日以前已投標或已將投標文件交郵遞之廠商,撤回報價或更正有關之內容。
公告事項
壹、案號:109061
貳、標的名稱:國定古蹟鳳山縣舊城城內考古防護展示設施工程
參、領標方式:電子領標:http://web.pcc.gov.tw/
肆、收受投標文件:
一、投標廠商應將標案密封,於截止收件期限前寄達或親自送達:本局政風室(高雄市苓雅區五福一路六十七號),逾時無效。
二、外標封請書寫標的名稱、投標廠商、統一編號、廠址、連絡電話。
三、請投標廠商自行預估寄達(送達)時間。
伍、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812高雄市小港區平和南路129號;高雄小港郵政29-112號信箱、電話:07-8122910)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