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7011 已決標公告

左營眷村眷舍修繕及週邊景觀改善工程(建業二期)

高雄市政府文化局 決標日:107/02/27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德佳營造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4,740,000
原始預算
$ 19,344,000
底價金額
$ 18,700,000
決標折數
78.82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文化局
機關代碼 3.97.33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21 - 單雙棟式住宅建築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余毓琳
聯絡電話 (07)2225136#8936
機關代碼 3.97.33
單位名稱 新建工程中心
機關地址 802高雄市苓雅區五福一路67號
聯絡人 余毓琳
聯絡電話 (07)2225136#8936
傳真號碼 (07)2288939
電子郵件信箱 yuul5168@kcg.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1,971,461元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25 文化部
補助金額 15,475,2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2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7/02/27
原公告日 107/02/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高雄市政府文化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五福一路67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文件費每份新台幣壹佰元,自公告日至索標截止日,請先至本局秘書室出納繳交後,憑據領取招標文件。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7/03/05 17:00
開標時間 107/03/06 10:00
開標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五福一路67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90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五福一路67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之日起180日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凡政府主管機關登記合格之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且無不良紀錄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07年2月27日第二次更正內容: 一、變更圖號P1-01、P2-01、P3-0 1、P4-01、P5-01、P6-01、P7-01、P8-01、P9-01、P10-01、A0-05、D1-01共12張,與預算門窗工程工項名稱之還原事宜。 二、由原6人汙水處理設施變更為15人化糞池,變更圖號P1-01、P2-01、P3-01、P4-01、P5-01、P6-01、P7-01、P8-01、P9-01、P10-01共10張圖說及其預算調整。三、修正圖號A0-05原木送審資料及檢驗頻率。 四、修正圖號D1-01屋架施工說明之ACQ防蟲防腐處理之文字。 五、還原預算門窗工程工項名稱:因PCCES編碼,相同編碼工項具連動功能,故導致工項名稱遭連動變更。 六、本案因上述原因辦理圖說及預算修正,原截標日期107年2月27日延至107年3月5日,開標日亦順延至107年3月6日10:00。 七、本案招標文件變更,請已領標廠商重新下載異動檔(本局網頁亦可下載),另書面領標廠商請持收據至本局秘書室換領更正之招標文件。 八、允許更正公告刊登日以前已投標或已將投標文件交郵遞之廠商,撤回報價或更正有關之內容。 107年2月22日更正內容: 一、圖號D1-09屋面複層高層次蛭石鋼瓦規範」-標註木料誤植為「柳杉一等材」,更正為「柳杉二等材」。 三、本案依標單所示辦理圖說更正,因更正公告,原訂截標日期延至107年2月27日,開標日亦順延至107年3月1日10:00。 四、本案招標文件變更,請已領標廠商至本局網頁下載異動檔,另書面領標廠商請持收據至本局秘書室換領更正之招標文件。 五、允許更正公告刊登日以前已投標或已將投標文件交郵遞之廠商,撤回報價或更正有關之內容 公告事項 壹、案號:107011 貳、標的名稱:左營眷村眷舍修繕及週邊景觀改善工程(建業二期) 參、領標方式: 一、現場領取: 文件費每份新台幣壹佰元,自公告日至索標截止日,請先至本局秘書室出納繳交後,憑據領取招標文件。 二、電子領標:http://web.pcc.gov.tw/ 肆、收受投標文件: 一、投標廠商應將標案密封,於截止收件期限前寄達或親自送達本局政風室(高雄市苓雅區五福一路六十七號),逾時無效。 二、外標封請書寫標的名稱、投標廠商、統一編號、廠址、負責人姓名、連絡電話。 三、請投標廠商自行預估寄達(送達)時間。 伍、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812高雄市小港區平和南路129號;高雄小港郵政29-112號信箱、電話:07-8122910)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文化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截標時間 107/03/05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7.3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余毓琳
聯絡電話
(07)2225136#8936
機關代碼
3.97.33
單位名稱
新建工程中心
機關地址
802高雄市苓雅區五福一路67號
聯絡人
余毓琳
聯絡電話
(07)2225136#8936
傳真號碼
(07)2288939
電子郵件信箱
yuul5168@kcg.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1,971,461元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25 文化部
補助金額
15,475,2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2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7/02/27
原公告日
107/02/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高雄市政府文化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五福一路67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文件費每份新台幣壹佰元,自公告日至索標截止日,請先至本局秘書室出納繳交後,憑據領取招標文件。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7/03/05 17:00
開標時間
107/03/06 10:00
開標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五福一路67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90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五福一路67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之日起180日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凡政府主管機關登記合格之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且無不良紀錄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07年2月27日第二次更正內容: 一、變更圖號P1-01、P2-01、P3-0 1、P4-01、P5-01、P6-01、P7-01、P8-01、P9-01、P10-01、A0-05、D1-01共12張,與預算門窗工程工項名稱之還原事宜。 二、由原6人汙水處理設施變更為15人化糞池,變更圖號P1-01、P2-01、P3-01、P4-01、P5-01、P6-01、P7-01、P8-01、P9-01、P10-01共10張圖說及其預算調整。三、修正圖號A0-05原木送審資料及檢驗頻率。 四、修正圖號D1-01屋架施工說明之ACQ防蟲防腐處理之文字。 五、還原預算門窗工程工項名稱:因PCCES編碼,相同編碼工項具連動功能,故導致工項名稱遭連動變更。 六、本案因上述原因辦理圖說及預算修正,原截標日期107年2月27日延至107年3月5日,開標日亦順延至107年3月6日10:00。 七、本案招標文件變更,請已領標廠商重新下載異動檔(本局網頁亦可下載),另書面領標廠商請持收據至本局秘書室換領更正之招標文件。 八、允許更正公告刊登日以前已投標或已將投標文件交郵遞之廠商,撤回報價或更正有關之內容。 107年2月22日更正內容: 一、圖號D1-09屋面複層高層次蛭石鋼瓦規範」-標註木料誤植為「柳杉一等材」,更正為「柳杉二等材」。 三、本案依標單所示辦理圖說更正,因更正公告,原訂截標日期延至107年2月27日,開標日亦順延至107年3月1日10:00。 四、本案招標文件變更,請已領標廠商至本局網頁下載異動檔,另書面領標廠商請持收據至本局秘書室換領更正之招標文件。 五、允許更正公告刊登日以前已投標或已將投標文件交郵遞之廠商,撤回報價或更正有關之內容 公告事項 壹、案號:107011 貳、標的名稱:左營眷村眷舍修繕及週邊景觀改善工程(建業二期) 參、領標方式: 一、現場領取: 文件費每份新台幣壹佰元,自公告日至索標截止日,請先至本局秘書室出納繳交後,憑據領取招標文件。 二、電子領標:http://web.pcc.gov.tw/ 肆、收受投標文件: 一、投標廠商應將標案密封,於截止收件期限前寄達或親自送達本局政風室(高雄市苓雅區五福一路六十七號),逾時無效。 二、外標封請書寫標的名稱、投標廠商、統一編號、廠址、負責人姓名、連絡電話。 三、請投標廠商自行預估寄達(送達)時間。 伍、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812高雄市小港區平和南路129號;高雄小港郵政29-112號信箱、電話:07-8122910)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文化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截標時間
107/03/05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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